群众应该知道,按照法律规定我应该尽哪些纳税的义务,更应该知道,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筹集的资金用于哪些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高强
全国人大今年强力推进预算公开,要求经过人大批准的政府预算,都要公开,其中包括国务院各部门预算。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高强昨日在“两会”新闻中心做上述表示。不过他也表示,“我也可以坦率地告诉大家,今年即便公开了,也达不到大家要求的那么细。”高强表示,为解决该问题,财经委在审查预算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求,“在明年向人大报告预算时,要报告政府的基本建设情况和政府行政开支情况。”
至今尚无部门预算公开
高强透露,财经委在全国人大预算审查结果报告中明确要求:“在预算经过批准之后的15日内向社会公开。”凡是提交到人大审议、批准的预算,都是可以公开的,通过财政网站、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
该要求是否包括目前为止从未公开过的部门预算?高强在集体采访结束后接受本报采访时明确表示,上述要求包括了部门预算。
近些年,国务院逐步扩大了部门预算的内部公开,即在国务院内部的公开,但迄今尚未有一个部门的预算向公众公开。
“三公”支出公开有难度
不过,高强亦直言,预算公开要让公众满意还需做更多的基础工作。他举例,为什么现在政府难以公开“三公”支出呢?在于基础工作不到位。现在,财政上的预算科目没有这一项,政府支出中有“购置费支出”,既包括汽车、桌椅板凳,也包括办公用品、电脑、纸张等等,还细化不到每一项的支出。“这是今后要进一步细化预算科目、进一步明确预算支出统计的一个很重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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