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在调解处理民间纠纷中的独特作用,11月16日-18日福建省妇联在福州首次举办全省妇联系统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对各设区市妇联主席、权益部长,部分县(市、区)、乡镇、社区兼做人民调解工作的妇联干部等100多名妇联系统人民调解员进行妇女权益保障法、人民调解实务、民法、治安处罚法等方面的培训。
又讯 近日,福建省妇联配合今年12月1日起将施行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特别邀请了全国妇联权益部副部长邓丽作学习宣传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辅导报告,省直各单位妇委会主任,省、市妇联机关干部与培训班学员及来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四川省成都市的部分妇干共200多人参加了报告会。
(吴军华 魏玮)
2005 年11 月22 日 《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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