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陕西省妇联2005年第三季度的投诉记录上,有几组统计数字赫然在目:投诉总量为918人次,较去年同期上升48.5%。其中,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益、文化教育权益投诉分别上升了9.7%、66.1%、52.5%及1%,尤其是政治权益的投诉,就有6例,其中代表女退休职工数百人的群体投诉有4例。而家庭暴力投诉呈现大幅度下降趋势,比去年同期下降了43.3%。
通过分析发现,我省妇女维权意识和维权方式有了新的变化:
变化一:妇女维权网络的不断加强和延伸,使广大妇女维权投诉更加方便、快捷。
省妇联继今年初在9个专职律师事务所挂牌成立省妇女儿童法律服务站之后,又于8月份建立了以西安6的城市社区为基点,辐射各社区及街办的社区法律服务站,把法律咨询、心理调适送到群众家门口。6月份,在全国妇联的支持和统一部署下,省妇联维权热线和反家暴热线也同时开通。只要使用固定电话拨通12338和16838198,即能得到省妇联专职维权干部、专职律师和心理咨询师的帮助。近十家媒体对上述维权活动做了报道和宣传。省妇联发放各类宣传册、宣传单和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万余份。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和送到家门口的维权服务,使广大妇女自我维权意识不断替增强,省妇联和所在区妇联投诉量都较去年同期有了明显的上升。
变化二:妇女更加理性的对待婚姻家庭矛盾,采用理解、沟通、协调等多种方式解决婚姻家庭矛盾,尤其是依靠妇联组织通过非诉讼途径解决家庭矛盾的方式逐渐被接纳并认可。
婚姻家庭问题历来是省妇联各类投诉的重点。虽然第三季度的婚姻家庭投诉仍占总投诉量的40%,但较第二季度却下降了21.6%。在处理妇女婚姻家庭投诉中发现,95%左右的婚姻家庭矛盾通过调解的方式即可得到有效处理。妇女作为夫妻、婆媳、姑嫂、邻里之间矛盾的主要当事人,同时应该也必须成为矛盾的主要调解人。只有妇女更加理性地对待婚姻家庭矛盾,用积极宽容的态度,努力协调好家庭关系,矛盾才可能逐步化解。为此,省妇联有目的的扩大了以心理咨询师为主的妇女维权志愿者队伍,在反家暴热线中用电脑语音提示的方式公示了4条心理咨询热线,宣传印制了“为女性朋友支招”、“如何扮演好婚姻家庭角色”、“婚姻规则”、“夫妻沟通”、“婚姻新理念”等一系列以婚姻家庭心理调适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单免费发放给群众,并在媒体和专栏内公布,为妇女学习、掌握、解决家庭矛盾,创建和谐平安家庭生活提供了有利条件,使因家庭矛盾激化产生的家庭暴力投诉大幅度减少。
今年7月,长安区董门乡牛角村85岁的女村民刘某将其因家庭琐事遭到四儿媳殴打一事电话投诉至省妇联。长安区妇联派专职维权干部和乡妇干一起前往该村进行调解。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对其儿媳耐心说服,宣传有关法律,使她当场认错,领婆婆看伤治病,全家开了家庭会议,商议了对老人的赡养办法,老人十分感动。今年9月,灞桥区永丰村社区法律服务站的律师和心理咨询师在该村进行现场法制宣传和咨询活动。第二天,一个因家务纠纷十几年从未跟婆婆说过一句话的儿媳,主动邀请婆婆在自家搭伙吃饭,对自己以前的行为向婆婆赔礼道歉,婆媳和好如初,在当地传为佳话。
变化三:妇女“四自精神”日益增强,维权意识已从婚姻家庭转向参政议政的更高层次,敢于向政府部门谏言献策。
今年7月,省妇联接到居住在汉中市文庙街73岁的退休女职工张某的来信,指出省政府某部门发的有关给企业退休职工增补退休工资的文件中有男女不平等的现象存在,引起了省妇联的高度重视。之后,咸阳天王公司、咸阳彩虹厂近600名退休女职工代表以及西安秦川集团总公司部分女退休职工的来信均对此文件中有关男女职工在经济补助上的不平等问题发出了强烈反响,认为该文件内容不符合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精神,不符合《妇女权益保障法》及国家有关保障妇女劳动经济权益的法律法规,要求对此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随着12月1日新妇女法的贯彻实施,妇女的自我维权意识必将得到更高的提升与突破。
2005 年10 月20 日 《中国妇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