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河北省农村妇女劳动力就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全省共转移农村富余女劳动力达11.75万人,约占农村女劳力的1.5%。
从调查情况看,河北省农村妇女劳力就业省内明显高于省外。就业形式以农业为主,外出打工为辅,从事的大都是简单体力型产业,技术含量低,且大部分是季节工,零散就业。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河北省农村妇女劳动力就业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就业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如就业面窄、形式单一且大多是简单体力劳动、就业的分布不均、渠道不宽且不稳定和收入偏低等。
随着农村城市化的发展和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耕地迅速减少,出现大量的富余劳动力。而且随经济结构调整,城市也出现大量的失业下岗人员,农村妇女转岗就业问题越来越显现出来;分析农村妇女劳动力就业难,转移难,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农村自给自足生产经营模式的限制。几千年的封建制度造成了农村根深蒂固的小农生产经营模式,农村绝大部分地区仍存在落后的以“家”为单位的生产模式,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的农村妇女无法确立绿色、健康、安全的消费理念,更无法确立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思路和走标准化生产的现代化发展之路。
二、农村妇女自身心理因素的限制。几千年的封建统治形成了“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新中国成立后,尽管大力倡导男女平等,但在现实社会中,尤其是在文明程度偏低,文化知识相对贫乏的农村,妇女地位总体依然低于男性,这就使得相当一部分农村妇女逐步形成了软弱、顺从、依赖等心理特点,不敢也不想外出就业,“等、靠、要”思想严重,限制了农村妇女自身创业、就业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农村妇女自身素质的限制。农村妇女文化素质整体偏低,就不可避免地造成了“致富无门路、增收无技术、生产经营无人助”的情况。目前,农村产业结构迈开了升级和调整的步伐,高新技术的应用将更加广泛,对整体素质偏低的农村妇女、就业形势更为严峻。
四、社会某些方面对女性的歧视,也增加了农村妇女的就业难度。社会生活中一些人认为女性目光短浅,学识浅薄,难以成就大业。从教育方面看,一些家庭在家境贫寒时,往往让女童放弃上学的权利,而给予男童上学机会。在毕业分配及招工时,部分用工单位以“女性要生小孩,事多,精力易分散”等理由拒绝录用女工或将其分配到待遇低的岗位。
五、河北省县域经济发展不充分直接影响就业岗位的增加。河北省县域经济的发展程度普遍较低,有相当一部分国家、省级贫困县和那些既不环京津、又未形成产业带动,劳务输出也未形成气候的县域,它们在解决农村人口、特别是农村女性劳动力的非农就业方面乏善可陈。
针对以上这些农村妇女在新形式下就业的难点,我们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激发农村妇女就业的潜力,提高农村妇女就业率。
首先,要进一步挖掘农业内部的就业潜力,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延长农业产业链,最大限度地实现农村女性在农业内部充分就业。通过挖掘本地的区域优势、资源优势、人力优势等,积极引导和发展乡镇农业龙头企业,从而引导一大批女性加入到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贮藏、运输、营销等工作队伍中来,推进贸工农、产加销产业化经营,一体化发展。
其次,要想使农村妇女走出家门,关键要转变就业观念。各级妇联要把帮助农村妇女转变观念摆在首位,开展“树立新观念,适应新形势,创造新业绩”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媒体等宣传阵地,向农村妇女宣传党的政策和各级有关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政策规定,宣传农村妇女就业创业的重要性和只分行业不分贵贱的思想,努力在广大妇女中营造“外出打工光荣,劳务输出快富”的良好氛围,帮助广大农村妇女消除“男主外,女主内”的陈旧观念,克服“只求在家温饱,不愿出门打拼”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闲适观念,树立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敢于拼搏,善于创业的新观念,鼓励农村妇女走出家庭,认识世界,发展自我。
第三,要善待女农民工,维护好她们的合法权益。政府应在市场监督管理上加大政策指导和支持力度,规范企业和劳动中介机构的行为;劳动行政部门、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大法律执行监督力度,受理有关侵害妇女就业权益的投诉,并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进行调查核实,根据事实依法予以处理;工会、妇联党政群团组织要依法代表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贯彻实施女性就业权益保障的规定进行群众监督,充分发挥维权作用。
第四,加强对农村妇女教育培训是解决妇女就业问题的治本之策。要针对劳动力市场的变化,加快农村女性接受高等教育或职业教育培训。通过接受高等教育增强农村女性就业的竞争能力;通过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增加农村女性普通劳动者的知识含量,以自己特殊的劳动力供给创造特殊的市场需求。
此外,还要充分关注与积极开展妇女就业岗位的创新工作。例如石家庄市妇联创建的“嫂子家园”系列服务项目,就是将人们常说的保姆职业进行市场细化,分成照顾产妇的“月嫂”,主做家政的“家嫂”,主要护理病人的“护嫂”,主做卫生保洁的“洁嫂”等,并根据服务水平的高低分别授予“星级”职称。这样做就使保姆这一普通职业一跃成为服务某些特殊领域的特殊职业。既提高了她们的工资待遇,又满足了市场的不同需求。
综上所述,只要政府及有关部门重视并采取得力措施,广开就业渠道,不断改善妇女就业的社会环境,激发农村妇女就业潜力,农村妇女加强学习,更新观念,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河北省农村妇女就业难转移难问题就会逐步得到解决。
(耿卫新 穆洪峰)
2005 年10 月20 日《中国妇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