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上午,33岁的无期徒刑女犯王化玲,在北京市女子监狱拿到了西城区政府工作人员送来的新房钥匙。
这间房子是她原住地被开发商占用后的赔偿所得。王化玲早年父母双亡,1990年由于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02年年底,她在北京西城区的住地因拆迁被一开发商占用,但并未得到赔偿。当年12月13日,北京市监狱局特邀执法监督员段淑珍、左立臣获悉了这一消息。在他们的多方呼吁和西城区政府的协调下,王化玲终于在二龙路辖区内得到了一间平房。
虽然可能没有机会住进这间属于自己的房子内,但在拿到钥匙后,王化玲说:“我又找到了曾经的温暖和幸福。”(王阳 纪冬)
《京华时报》 200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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