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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定于10月11日(星期一)上午9:00,在北京梅地亚中心二楼多功能厅举行第十六期“经济每月谈”,本期主题为“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中国网现场直播。
郑新立: 各位来宾,各位朋友,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与各位新老朋友见面。今天是中国国际交流中心举办的第16期经济每月谈。本期每月谈的主题是“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大家知道,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问题涉及到千家万户。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实现住有其居的目标。这个目标的实现,特别是低收入群体实现住有其居的目标,就要靠加快发展保障性住房建设来实现。保障性住房建设是我国当前经济社会中万众瞩目的焦点和难点问题,也是解决我国民生现实问题的关键,涉及到方方面面,错综复杂。可以说,既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
2010-10-11 08:47:31
郑新立: 妥善解决好这个问题,对我国经济社会民生发展具有极端重要的意义。党中央、国务院对这个问题非常重视,已经下决心要解决好这个问题。
2010-10-11 09:07:02
郑新立: 今年8月13日到8月21日这8天之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同志两次提到了房地产的调控,两次提到要抑制投机炒作。这样,给外界一个强烈的信号,房地产调控的政策不会放松,房地产调控的目的不仅仅是抑制投机的炒作,而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满足广大群众的住房需求;明确了房地产问题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民生问题。住宅,我们说它是一个商品,但是它是一个带有某种社会性和公益性的商品。房地产业的发展,应当有自己与其他产业发展不同的相应的政策。房地产的调控要同保障性住房建设联系在一起,抑制投机性炒作要与安居工程相提并论。在房地产问题上最基本的前提是民生,最根本的目的是民生,要解决好普通居民的居住问题。这是政府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所以,在这样的思路下,房地产调控才能够把握正确的目标和方向。
2010-10-11 09:07:25
郑新立: 在具体的工作思路上,要坚持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既要分类管理,有保有压,但是又要统筹兼顾,尤其是在满足公众住房需求问题上,要发挥两者的作用。因为从实际情况来看,不管是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保障性住房不可能覆盖到所有人,绝大部分人仍然需要购买商品住房。因此,李克强副总理在座谈和考察保障性住房问题时,特别强调要坚决继续搞好房地产市场的调控。
2010-10-11 09:09:45
郑新立: 在9月29号,也就是国庆节前夕,国家有关部委又分别出台了措施,包括加大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措施的力度,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增加住房的有效供给,加快推进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以巩固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成果。特别是提到要切实落实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计划和供给计划。我们认为,从克强副总理最近的讲话以及最近出台的一系列调控措施中,不管是房地产行业的人士还是房地产方面的专家学者,还是关心这一问题的所有的媒体和大众,都会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对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产生新的思考、新的认识。
2010-10-11 09:10:41
郑新立: 今天,我们荣幸地邀请到了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国家统计局原副局长贺铿同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城乡建设经济研究所所长陈淮同志,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同志,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研究员马庆斌同志。我们将邀请他们对有关问题发表演讲。另外,中国国际交流中心研究员王军同志会发布国经中心的几项研究成果,包括国情指数,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指数和上海航运指数。请大家鼓掌欢迎他们莅临。
2010-10-11 09:11:46
郑新立: 下面第一位演讲的就是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贺铿同志。贺铿同志是我们国家著名的统计教育家和经济计量学家,是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国家统计局原副局长。下面大家用热烈的掌声欢迎贺铿同志为大家作精彩演讲。
2010-10-11 09:12:35
贺铿: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我根据今天讨论的题目,发言题目是《对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认识和建议》,谈三个方面的认识和建议。第一,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对象和标准怎么理解;第二,政府实施保障性住房的办法是什么;第三,发展保障性住房的政策目标应该是什么。
2010-10-11 09:13:14
贺铿: 大家知道,住房问题是与食品一样重要的必需品。因此,解决住房问题,成为所有国家政府关注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以及欠发达的国家,都很重视这个问题。保障性住房其他国家也很重视。尽管是题目有所不同,实际上都是要解决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现在政府对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越来越重视,各级政府都在抓这项工作。刚才郑主任已经介绍了一些情况。但是我认为,我们现在对于保障性住房究竟怎么理解,政府应当怎么做,在这个问题上,并不是很统一。因此,我们要在这方面作出成绩,就会有难度。
2010-10-11 09:14:37
贺铿: 保障性住房,我们现在理解的相当宽泛。农村里面危房改造,也在这个范围内,城市里限价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都放在这里面。这样其实有一些东西不应当属于保障性住房。所以我要谈的第一个题目,就是保障性住房保障的对象是什么,应该是什么样的标准。根据我们国家人口众多,经济发展水平并不高这样一个实际,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对象和保障标准只能是解决低收入居民的基本住房的基本需求,不可能把标准弄得太高,保障的面也不可能太宽。低收入水平究竟怎么来界定?我觉得,我们国家恐怕比美国的标准应当更低一点。美国对于低收入水平,对住房做一些保障性的补助,他们约定的是低于平均年收入80%的家庭为低收入者。
2010-10-11 09: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