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科学与宗教对立
历史地看,科学与宗教势不两立,无论在思维方式、思想内容、文化功能方面都是如此。爱因斯坦指出,恐惧宗教和道德宗教的确是科学的对立之物。很显然,“凡是彻底深信因果的普遍作用的人,对于那种由神来干预事件进程的观念,是片刻也不能容忍的……。”(1,p83)另一方面,宗教之中“全能的神”更是必然排斥科学,排斥科学对迷信人的解放功能。首先,“一个全能、公正和大慈大悲的人格化了的上帝存在的观念,能给人以安慰、帮助和引导。”(1,p88)这种虚幻的观念和虚拟化的神,也容易被最不开化的心灵接受,科学家则不属于此类。第二,全能的神包含着排斥人的矛盾前提,必为科学家所识破、所摒弃。“如果这个神是全能的,那么每一件事,包括每一个人的行动,每一个人的思想,以及每一个人的感情和志向也都应当是神的作品;怎么可能设想在这样全能的神的面前,还认为人们要对自己的行动和思想负责呢?在作出赏罚时,神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它自己作出评判。怎么能够把这样的事同神所具有的仁慈和公正结合起来呢?”(1,p89)。因此,科学家既不需要恐惧的宗教,也用不着社会的或者道德的宗教。
随着科学的发达,宗教应该逐渐式微。的确如此。但是,宗教并没有被科学驱逐,两者对立冲突依然存在。这是因为科学并没有解决一切问题,例如信仰问题,宗教仍可以固守自己超验信条;科学并没有穷尽全部认识领域,宗教在科学的有限区域之外仍显威力。宗教抵制科学的武器是全能的、人格化的上帝。爱因斯坦指出,“今天宗教领域同科学领域之间的冲突主要来源在于人格化了的上帝这个概念。”在知识层次和信仰层次,科学对宗教都具有攻势态势。科学趋向展示那些在时间和空间上相互关系的普遍规律,科学的进步使得宗教启示的后退。进而言之,科学规律具有的普遍有效性首先以被证实呈现,此后的证伪也引导科学走向相对的绝对有效。只是被不断要求、而不是要一下证明的客观有效性科学知识、定律,这种建立在部分成功的基础上的纲领,原则上是可以完成的信仰,抛开先验的上帝。人们能够根据这些定律,很精密和很准确地预测一定范围内的现象在时间上的变化情况,揭示客观世界的秩序。这个事实已经深深的扎根于现代人的意识之中,人格化了的上帝被科学和科学精神解构。一个方面看,“一个愈是深刻感受到一切事件都有安排好的规律性,他就愈是坚定地深信:除了这种安排好的规律性,再没有余地可让那些本性不同的原因存在。对他来说,无论是人的支配还是神的支配,都不能作为自然界事件的一个独立原因而存在着。”(1,p88-90)另一个方面看,“主张有一个能干涉自然界事件的人格化的上帝这种教义,决不会被科学真正驳倒,因为这种教义总是能躲进科学知识尚未插足的一些领域。”“正是宗教传统的这种神秘的内容,或者更确切些说,这种象征性的内容,可能会同科学发生冲突。只要宗教的这套观念包含着它对那些原来属于科学领域的论题所做的一成不变的教条式的陈述,这种冲突就一定会发生。”(1,p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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