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建立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所需资金以中央一般预算收入安排为主,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车购税专项收入、中央彩票公益金、中央分成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用于灾后重建的资金也列入基金。08年中央财政安排灾后重建基金700亿元,调整经常性预算安排的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结构,向受灾地区倾斜。
方案明确了规划编制的工作任务,已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地区,明确了责任主体和时间要求。明确对在原地重建的居民住房和相关公共服务设施,对恢复生产和恢复重建有先导作用的基础设施项目等,可先行启动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