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银行业协会人士表示,为了使地震灾区早日恢复正常生活,中央的重建政策给予了相当大的倾斜。不过他认为,由于国务院文件往往只是提供一个“纲领”,相信银监局等部门还会制定相关细则。
昨日(6月30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让地震灾区居民见到了希望。特别是房贷利率打六折、首付比例降至一成、给予居民财政补助、购房税费有免有减等具体措施,为实现地震灾区居民的“安居”提供了全面保障。
《意见》明确提出,受灾地区实行住房信贷优惠政策,规定对受灾地区居民购置自住房的贷款利率下限由人民银行规定的现行水平统一下调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6倍(目前1—5年房贷基准利率为7.74%、5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为7.83%),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为10%,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各档次均优惠1个百分点。
同时,对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的农户住房建设,中央财政原则上按平均每户10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的城镇居民和其他城镇无房可住居民(包括中央在受灾地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建设,中央财政采取对项目投资补助、居民个人补助等方式给予支持。
受灾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可组织建设安居房出售或出租给符合条件的家庭;由政府投资建设适量廉租房按照低租金出租给符合条件的家庭;对居民购买各类住房(包括安居房)或其他方式自行解决住房的,每户按一定标准给予补助。对城镇居民住房经鉴定需除险加固的,也给予适当补助。
“为了使地震灾区早日恢复正常生活秩序,中央的重建政策真是给予了相当大的倾斜。”四川省银行业协会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不过,他也表示,由于国务院文件往往是提供一个“纲领”,相信银监局等相关部门还要制定细则再下达执行。
“地方上的具体落实可能对受灾居民更具实质意义。”有了解四川楼市的分析师表示,如成都已经制定了对当地房地产业的扶持措施,包括购房减免契税、地方财政直接给予购房补贴等,以稳定购房者的信心。(李和裕 于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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