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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今天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党中央、国务院确定《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工作方案》后,灾后重建规划工作全面展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灾后重建城镇体系规划(含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风景名胜区重建专项规划)、农村建设规划、城乡住房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
一、关于灾后重建城镇体系规划
根据灾后重建规划总体部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立即会同四川、陕西、甘肃省建设厅,全面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迅速组织国内权威专家带队的规划技术力量,成立了由总体组、市(州)组、县(市)组构成的三级工作组赴灾区展开工作。自5月18日起,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清华大学、同济大学等单位组成的工作组分赴重灾区的6个市州22个县(市)进行实地调查,研究灾后重建规划工作思路和技术路线。目前,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组织调度下,各组按计划有序开展工作,规划初步成果已编制完成,并将于7月9日召开专家审查会。
在编制灾区重建城镇体系规划过程中,规划组坚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科学、尊重自然的原则,按照实事求是、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的要求,合理利用现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从规划上防止不切实际的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的产生。灾后重建城镇体系规划优先考虑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恢复,考虑了推进城镇功能的完善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注重恢复重建与历史文化遗产、自然遗产、民族传统风俗文化的保护要求相协调,坚持体现地域和民族特色,考虑了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镇和推进城镇节能减排工作相结合。
灾后重建城镇体系规划的主要任务为:综合提出四川省受灾地区的城市、县城和建制镇布局及恢复建设规模;提出严重受灾地区需要搬迁的县城、镇的选址和建设规模方案;提出搬迁及原址重建的县城、建制镇近期建设目标和建设重点;提出区域性交通、基础设施布局方案;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遭受破坏的情况进行评估,研究提出解决方案。
灾后重建城镇体系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方面:发展条件评价、既有规划评价、重建规模与人口布局调整、新建城镇选址、住房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历史文化遗产抢救与保护、风景名胜区恢复与保护、防灾体系构建、城镇空间布局优化、重点项目库及重建示范乡镇、城镇特色传承、对部分规划与重点工程的重新定位和修正进行评估、重建建设用地标准与投资估算等。
二、关于灾后重建农村建设规划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组织编制灾后重建农村建设规划中坚持在指导思想上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尊重科学、尊重自然,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优先解决受灾农民住房和基本生活生产设施;统筹兼顾,与推进工业化、城镇化、新农村建设、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相结合,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灾后重建农村建设规划坚持以原址为主、异地为辅,保护生态、保障生计,自下而上、落实到点,传承文化、注重特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争取规划制定一步到位、灾区在建设中分步实施。目前,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已进入最后成果汇总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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