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存两大问题
根据《社保基金管理条例》规定,收费部门各省不一。目前全国有17个省和两个计划单列市(厦门和宁波)是由地税局征收,然后上缴财政,再由财政划拨给社保部门支付。而剩下的一些省份、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则由社保局征收。
由于征缴单位的不同,资金的使用效益也大相径庭。
“从中国17个省和两个单列市的实践来看,社保由费转税,是基于中国国情比较好的选择。因为从征收效率、成本和资金安全性来看,费改税更优越。”刘桓向《中国经济周刊》介绍说,之所以社保由费转税,主要是因为目前社保基金存在两大问题。
首先,社保局征收的社保基金使用效果并不好。由社保局征收,必定要单独找一批人去进行企业财务核算,监控企业工资,通过类似税务总局的征管软件,去进行调查、稽核、征缴,这个过程就产生了行政工作的浪费,“本来有一个人在干这个事,现在又找另一个人干这个事,就会多出一份行政开支,这笔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需要从社保基金的收费中扣除。据我了解,社保基金去年返还的水平就很低,有的地方社保返还率不到40%,大部分变成费用了,就非常不经济。”
其次,是资金的安全问题。社保基金以费的形式进入到地方金库,有可能产生贪污和浪费,造成社保基金损失。最典型的案例就是上海社保案。
据相关人士介绍,目前我国的国库是分层级的。如果费改为税,中央将把这笔资金统一调拨到中央财政金库,就不再是地方代理。如果是费,就要进入各级政府,政府可以掌控银行账户。尽管地级市以下级别的地方领导动不了这笔钱,但是作为省长、省委书记这一层级是可以动用的。
“如果改为社保税,就是以国家权力为依托,具有强制性、权威性、安全性,有利于提高社保资金的统筹层级,打破各省‘各自为政’的局面。”刘桓说。
仅2亿多人缴纳养老保险
据悉,目前,大多数高福利国家都有社会保障税费制度,主要作为特别的医疗、失业福利和养老金筹资的补充来源。
近年来,我国加快了社会保险法立法进程,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草案)》进行了三次审议和多次修改。对此,法律界人士认为,社会保障税开征首先要完善立法,通过法律明确,为征管提供法律依据。
“如果法律规范了,对企业而言,就具有很强的强制性,如果企业不交社保税,就是偷漏税了,国家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封企业账号,对企业进行保全措施。”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据了解,到2008年6月底,我国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2.1亿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2.4亿人。医疗、养老的参保率相对较高,但占城镇从业人员的比例仍在80%以下;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的参保率更低;灵活就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城镇非就业人口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等部分人群,尚未完全进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之内,但一些城市已对此进行试点。
随着国家保民生战略的提出,社保基金的覆盖人群也越来越广,社保费的弊端也越来越凸显。
“如果继续征收社保费将产生的一个问题是:由于社保费都有一个科目的对应,收谁的费将来要用到谁身上,资金的使用也仅限于缴费这部分人群。对于目前没有参加社保的广大农民来说,虽然没有缴费,但也得有低保,国家就要拿出其他钱去补贴。如果改为税,这些问题就得以解决。毕竟改为税之后,社保资金就进入了中央金库,国家再相应建立起社保预算,这笔钱的覆盖面会更广一些,资金使用的规范性也更强一些。”刘桓说。
刘尚希进一步分析认为,开征社保税将使社会保障基金获得一笔固定的财政收入,之所以这么改,为的就是社保全覆盖,夯实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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