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专业校警进驻校园防恶性案件 可当场击毙行凶暴徒

发布时间: 2010-05-04 09:13:08  |  来源: 重庆日报  |  作者:  |  责任编辑: 魏博
关键词:  防割手套 击毙 校园安全 行凶 民警 恶性案件 警方 教育行政部门 警务室 交巡警

 昨日,沙坪坝区公安分局校园安全保卫支队成立并授牌。

民警给保卫干部试用防割手套 

5月3日,重庆市第一支专业的校园保卫力量———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校园安全保卫支队成立并授牌。按照警方的部署,我市其它区县(自治县)公安部门也将陆续组建校园安保支(大)队。警方将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的实际情况,派专职校警进驻中小学及幼儿园。

警方明确规定,凡校园及周边正在发生直接侵害、伤害学生和幼儿的恶性案件,民警赶到现场处置,还不能制止其暴力行凶的,可以依法当场击毙。

学校设警务室配辣椒水

警方介绍,校园安保支(大)队主要职责是: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全面落实校园安保任务,牵头协调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负责校园及周边治安、消防、防暴等安全巡查工作;受理危害校园安全的重大治安、暴力案件等。此外,还将担负起管理校内保安的职责。

派驻到校园的专职校警,主要从各地公安部门年满55岁的男民警、年满53岁的女民警中选用。若警力不足,公安机关将从退休民警中返聘。我市各中小学将在校园内设置警务室,配置必要的办公用具及警棍、手铐、警笛、强光手电筒及辣椒水等警用装备。专职校警经专业和实战技能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校园内行使治安管理权。

上学放学时交巡警要到

按照警方的统一部署,每天中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的重点时段,交巡警将在学校门口及周边干道、街面加强巡逻,实现重点时段校园大门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通过交巡警、校警、辖区派出所民警“三道防线”,确保师生安全。

此外,警方还将指导监督各学校在校园出入口、校内主要建筑出入口、宿舍通道和走廊以及涉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要害部位,规划设置视频监控镜头,同时配备其他紧急报警装置。

对重点人员要排查稳控

公安部门将联动教育、司法行政、建设、交通等部门,建立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警方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和校园通报相关社会治安、疾病防治、交通等情况,提出具体预防要求。卫生、民政、信访、公安等部门以及各街镇,将重点排查肇事肇祸或病情不稳的精神病患者、对社会存在不满情绪扬言报复的人员、因重大变故或遭受重大打击而性格怪异举止反常的人员。排查出的重点人员,将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其进行稳控。

从昨日起,我市警方督察部门已开始对校园及周边的治安情况进行专项督察,重点督察各区县(自治县)公安部门对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体系的构建情况、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整治情况、重点人头排查管控工作开展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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