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部解读/实录][单位缴费不全转 个人养老金没少][养老金计算男女有别 自由职业者账户可全部转移][“北漂”在北京缴费15年将来可在京领养老金][跨地区转移养老保险需转单位缴费12%][确保缴费满15年参保人员领到养老金]
4日,2010年第一个工作日。一上班,福州市晋安区政府便召开会议,专门研究2010年晋安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我省新农保试点工作近日启动,晋安区是9个试点县(市、区)之一。据悉,9个试点县(市、区)30多万60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很快每人每月将可领取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我省农民“老有所养”指日可待。
上月,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决定在全省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凡符合条件的参保农民,均可按月领取养老金,直至终身。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县(市、区)为:福州市晋安区、厦门市海沧区、宁德市福鼎市、莆田市荔城区、泉州市晋江市、漳州市龙海市、龙岩市上杭县、三明市大田县、南平市武夷山市。我省将逐年扩大试点面,尽快在全省普遍实施,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年缴费100元起,政府补贴30元以上
据悉,新农保和以前实行的农保的区别,主要在于筹资的结构不同。老农保主要是农民自己缴费,而新农保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在新农保基金筹集方面,《实施意见》明确,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定为每年100元-1200元,以每100元为一个缴费档次,各试点县(市、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多缴多得。
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试点县(市、区)可提高补贴标准,提高部分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承担。
对农村重度残疾人,农村低保户,农村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手术并发症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政府为其代缴不低于50%的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
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45-59周岁生育两个女孩或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缴费补贴的基础上,省财政再增加20元缴费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