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中旬本报从国家发改委知情人士处获悉,该方案最后出台的时间仍未最终敲定。
此前不久,国家发改委对外公布了《促进形成合理的居民收入分配机制》的重点调研报告。报告由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研究所社会管理研究室主任常兴华牵头,多位研究者参与。
报告认为,当前我国居民收入分配机制存在三大问题。
其一是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现实。报告判断,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总体上呈不断扩大的态势,进入21世纪后,城乡居民收入的相对差距和绝对差距开始加速扩大,“目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处在历史最高水平”。
在城镇居民内部差距、农村居民内部差距、城乡居民之间差距中,城乡差距最大,“2007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对居民总体收入差距的贡献率达到64.45%”。
发改委报告提出的第二个问题是微观分配机制的系统性“缺陷”,具体表现在工资决定机制的不合理、工资增长机制不完善、职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的不健全。
报告指出,很多企业工资决定主体不明确,由经营者说了算,我们尚未形成一个职工工资随企业效益发展而同步提高的增长机制。
第三是再分配机制“逆向调节”问题较为突出,特别是国有企业经营性资本收益向居民转移机制缺失等因素,造成再分配环节对居民收入的“逆调节”,从而在总体上扩大了城乡差距。
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与贫困研究中心主任李实也认为,过去二三十年,我国正经历着全面的收入差距扩大,“不同人群之间、城乡之间、地区之间,都发现了收入差距扩大的现象”。
李实和赵人伟等学者一起,曾于1988年、1995年、2002年、2007年进行了四次全国范围内的大型居民收入调查。他介绍,从1988年至2007年,收入最高10%人群和收入最低10%人群的收入差距,从7.3倍上升到2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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