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退房时间按小时收费
可以看到,不管怎样新规的出台已经使业内普遍遵守的“12点退房”的准则有所松动,随着饭店业竞争的逐渐加剧,行业新规中允许酒店根据服务成本自行决定结算时间和方式的权利看似交给了酒店经营者,实则是交给市场去决定和解决。
“‘12点退房’的要求,主要还是酒店从自己方便的角度出发,而违背了顾客至上的原则。”东北师范大学旅游管理系教师智利疆对记者说。他表示,以酒店宾馆业为代表之一的服务业走到今天,势必要做出一番调整,“12点退房”规定的取消,只是从一个微小的切面反映了这种要求。在这个过程中,主要还是依靠思维的转变和创新,跳出以“我”为中心的服务模式。
记者了解到,目前长春的一小部分经济快捷型酒店和中档宾馆已经开始实行这种超时分段计费的方式了,在超过规定时间之后,电脑系统会自动对其调整为按小时收费。比如长春米兰花时尚酒店把退房时间定为次日下午1点,对于超过1点退房的消费者按每小时20元加收房费。
“顾客了解这种收费方式后不但表示理解,而且还感到这样的服务很人性化、很合理。”这家经济型酒店的负责人对记者说,“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希望使经营者和消费者都在维护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对惯例进行尝试性的突破。当下饭店同质化竞争越来越激烈,这样小小的突破,就会招揽许多回头客,对于酒店长远的发展是非常有好处的。”
“当然,由于酒店的档次、定位不同,消费者要求的服务品质也会有所不同。就像不能要求所有酒店都把退房时间定在12点一样,也不能硬性的要求所有酒店都将退房时间延后。”智利疆说“但无论如何‘国际惯例’都不能作为饭店挡箭牌。饭店业作为服务行业,维护消费者利益和饭店的利益并不矛盾,相反,从饭店业的长远发展来看,只有保护了消费者利益,饭店才能赚更多的钱。因此,如何创新服务方式和理念将是未来宾馆酒店行业要考虑的主要问题。”(记者刘毅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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