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要闻 图片 发展观察 新闻跟踪 经济发展 减贫救灾 社会发展 全球招标投标 商务资讯 观察思考 发展报告 数字报告 白皮书 中国之窗 世行在中国
专家专栏 政策解读 宏观经济 区域发展
行业动向
行业规划 金融证券
金融法规
贸易发展 工程项目/ 数据库/周刊 企业发展
国情公报 经济数据 经济名词 采购商
发展要闻  -国庆倒计时:更多细节曝光 庆典持续升温 当天20万人疏散的秘密 -全国9电视台今起开播高清节目 用户可免费收看 收看需具备3条件 -31省市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获超百元补助 城镇医保参保人增7200万 -中国狂犬病死亡数居全球第二 年均2400人丧命 防治现状(全文) -北京地铁4号线上午10点开通 站内饮食将被劝阻 手机信号全线通 -中国政府今在港发60亿国债 首在大陆以外发行 允许网银电话认购 -湘首推师德量化标准 南京出台教师绩效工资细则 12级可对号入座 -德国巴斯夫化工项目将落户三峡 最后一桥梁爆破 危桥清理告结束 -成品油调价窗口再打开 月末或下月初或调价 30日将迎降价时间窗 -温家宝考察川震灾区 强调抓好十件事 要求网上公布北川重建规划
首页>>社会保障
全国部分优抚对象补助标准10月1日起将提高15%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2009 年 09 月 29 日 
字号:    打印本文章 写信给编辑

新华网北京9月28日电(王东明、顾磊)从10月1日起,由中央财政负担的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分别提高15%。

民政部、财政部27日下发的通知表明,调整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26080元、25250元、24430元,分别比2008年提高了3400元、3290元、3190元,一级因战残疾抚恤金标准达到了2008年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的90%。

居住在城镇的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7940元,达到2008年全国城镇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的50%;居住在农村的烈属提高到每人每年4760元,达到2008年全国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100%。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及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18080元、18080元和7820元。

据主管这一工作的民政部优抚安置局副局长董华中介绍,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第16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19次提高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标准。今年,中央财政继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共安排抚恤补助经费173亿元,惠及620万优抚对象。

董华中透露,国家这次同时将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在2008年标准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840元;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由2008年的每人每月130元提高至200元,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经费。

来源: 新华网

相关文章:
部分优抚对象抚恤金标准表 08年10月1日起执行
国家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补助标准(附表)
1978-2006年定期抚恤优抚对象情况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8月1日起实施 优抚对象可享受3项优待
优抚对象在医疗服务中可享受3项优待照顾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8月1日起实施
图片新闻:
我国今起全面进入3G时代 盘点三大电信商不同卖点
G20峰会IMF总裁:中国投票权将获得最大增幅(图)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