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注换来一场空?
奥运名人被抢注成域名的消息,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争议。
“毫无疑问,奥运名人域名是有一定价值的,如果被抢注,就等于价值被侵占了,这是否会侵犯他人的权利呢?”一位网友提出了疑问。还有一些网友认为:即便不侵权,抢注奥运名人域名的行为也是不道德的。
在此之前,一些名人域名被叫卖之事也时有发生,像yanglan.com和yanglan.net就曾分别被标价20万元出售,更有报道称
tianliang.com以数万元价格成交。
红衣女孩林妙可,奥运会登台后片约不断,有调查显示,其名气仅次于获得8金的菲尔普斯。林妙可域名被抢注后,立即有其粉丝提出愿以重金回购用于建个人网站。
“正是显而易见的商业价值让我们对名人域名趋之若鹜。”一位“玉米虫”毫不避讳地对记者说。他认为,那些争议是毫无理由的,如果说tianliang.com或tianliang.cn等域名属于某一人的话,那么对同样叫田亮甚至叫田良的人或者想把天亮注册成域名的人而言,是否不公平呢?因此,应该坚持“先申请先注册”的原则。
正当争执不休之时,一名注册者自称在奥运期间注册了域名wuminxia.cn,在未告知的情况下被中国互联网络中心(CNNIC)强行收回,对此他表示不服,希望CNNIC做出合理的解释。
8月13日,CNNIC对外发布声明称:国家体育总局已在此次奥运会开幕前向CNNIC提出申请,对于此次奥运会开幕之后,特别是奥运冠军产生之后,申请注册与中国奥运冠军运动员姓名相同的域名,应当获得国家体育总局的同意。未获同意的,在CNNIC人工审核过程中会予以拒绝并退费。wuminxia.cn是在8月10日申请注册的,属于此类。
一石激起千层浪,一些抢注者纷纷惊呼:折腾了十多天,到头来却是空欢喜一场。不少人对此表示不服。
记者了解到,实际上,自2001年申奥成功后,一些“玉米虫”和域名爱好者便盯上了奥运这块大“蛋糕”,奥运网.cn和奥林匹克运动会.cn等域名层出不穷,最后都被CNNIC一一收回。
CNNIC的理由是,依据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奥林匹克旗、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名称、徽记、标志等都属于奥林匹克标志,受到法律保护。
然而,上述条例并未涉及到奥运名人域名的归属问题。一名“玉米虫”表示:虽然CNNIC公告称国家体育总局在开幕式之前就申请了,但实际上并没有注册,因为当时谁也不知道我国奥运冠军会是哪些人,这等于是CNNIC把一些域名预留给了国家体育总局,但上述条例明确规定: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注册服务机构不得预留或变相预留域名。
调查札记
记者就域名纷争的问题采访了中国互联网协会政策与资源委员会委员于国富,他表示,我国域名注册体系是由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组成的。CNNIC属于这个体系中的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根据相关办法的规定: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可以对部分保留字进行必要保护,报有关部门备案后施行。
CNNIC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CNNIC建立了域名争议解决机制,对于认为已注册域名侵犯了自身民事权益的,可以通过授权的域名争议解决中心进行裁定。
“如果权利人不愿意通过仲裁方式解决,或者通过仲裁方式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对此,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用于指导各级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件。”于国富说。(记者 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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