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全监管总局消息,2006年有11.28万人在事故中死亡,事故总量过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安监总局要求提高防范事故灾害的能力。
近年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成效十分明显。据初步统计,仅2006年在全国矿山救护队伍参加的2614起事故救援、抢救的3352名遇险人员中就有1255人获救生还;还有水上救援队伍成功营救16753人、渔政部门成功营救3216人。
但毕竟2006年还有11.28万人在事故中死亡,事故总量过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每一起事故所带来的家庭悲剧、造成的民心创伤、引发的社会震荡,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是和谐社会中不和谐的音符。必须下气力在杜绝事故发生的同时,加强事故状态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提高灾害防范能力,切实保障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把防范重特大事故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贯彻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原则,在随时准备处置事故灾难的同时,坚持关口前移、主动出击,在防范事故上有所作为,力求掌握应急管理的主动权。
一要健全安全生产信息工作体系。规范事故信息的收集、报送和处理,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提高应急能力和事故处置效率。
二要健全和落实应急预案。要注意克服目前一些地方和单位应急预案存在的上下不贯通、基层不落实、企地衔接不紧密、演练不够等问题,增强预案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实施性,通过定期演练和抢险救灾,落实预案责任和防范措施,发现并弥补漏洞,充分发挥预案所具有的预防事故和应对事故的双重作用。
三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建立重大危险源分级档案,加强监督检查,定期进行分析评估,建立事故灾难的预测预警机制,做到有备无患。
四要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对重大隐患和可能发生的问题做到胸中有数,及早采取治理预防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要在预防和救灾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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