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是“十五”计划的开局之年。在这一年里,各级民政部门以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七一”讲话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抓住机遇,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实现了民政事业的全面发展,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一些重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一、救灾救济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覆盖面向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延伸。全社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线范围的家庭1569.6万户,比上年增长121.9%;全国共有1123.4万城镇家庭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比上年增长194.2%;保障率达71.6%。部分农村也施行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全国各地认真组织了大旱之年的救灾工作。中央财政下拨救灾资金30多亿元,地方财政下拨救灾资金10多亿元,有效地保障了灾民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灾区的社会稳定。
今年九月在江总书记的率先垂范下,各大中城市普遍建立了捐赠工作站、点,社会捐助工作走上了经常性、规范化的轨道。2001年民政部门接收社会捐赠物资衣被10970万件,比上年增长81.9%;价值折合人民币8.1亿元。全部按捐赠者的意愿用于灾区群众的生活安排。
二、优抚安置
优抚对象人数继续下降。截至2001年底,优抚对象人数3850.6万人,比上年下降1.6%。国家继续加大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资金投入力度,在优抚对象人数下降的情况下,全年抚恤、补助了各类优抚对象468.6万人,比2000年增长0.1%。
完成了退伍义务兵、志愿兵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的安置任务。安置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化,为改革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提供了经验。
三、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
城市社区建设工作在改革与创新中进一步发展。截至2001年底,全国城镇已有社区服务设施21.3万处,比上年增长6%;其中综合性的社区服务中心9924个,比上年增长22.4%。
通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区创建活动,涌现出一批环境优美、秩序良好、服务优质、管理优化和文化工作优秀的城市文明社区,社区的文明程度、居民整体素质和群众的生活质量有了很大提高。
农村社会保障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全国建立农村社会保障服务网络的乡镇19426个,与上年持平。
四、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稳步增长。截至2001年底,全国城乡可提供食宿的收养性单位3.9万个;床位116万张, 比上年增长3.3%;收养88万人,比上年增长4.4%;其中:民办的1636个,床位6.4万张,收养4.8万人。
福利企业继续减员增效。2001年全国共有福利企业3.8万个,比上年减少0.4万个;残疾职工72.1万人;实现利润113亿元。
全年火化遗体378.1万具,比上年增长13.4%。
五、行政区划与勘界
截至2001年底,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共设23个省, 5个自治区, 4个直辖市, 2个特别行政区; 67个地(州、盟),比上年下降10.4%;658个市(其中地级市265个,比上年增加6个;县级市393个,比上年减少34个);1659个县(自治县、旗、特区和林区), 比上年下降0.9%; 808个市辖区,比上年增加2.7%。全年行政区划的主要变更有:撤销北京市怀柔县,设立怀柔区;撤销北京市平谷县,设立平谷区;撤销新疆伊犁地区等。
全国民族自治的地方包括: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6个自治县,3个自治旗。
勘界工作业已完成。完成了全国68条、62000多公里省界和6300多条、41.6万公里县界的勘定工作。结束了几千年来我国省、县无法定界线的历史。
六、资金筹集和投入
民政事业费保持稳定增长。2001年全国民政事业费总支出为270.2亿元,比上年增长26.4%。其中:救灾支出35.4亿元,比上年增长23.6%;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42亿元,比上年增长71.3%;民政系统基建投资实际支出19.2亿元,比上年增长54.8%。优待五保统筹34.4亿元,比上年增长3.6%。
全年销售中国福利彩票146亿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4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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