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南昌市全民创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从今年起,南昌每年将拨款500万元,用于支持全民创业项目,符合条件的市民均可提出项目申请。
据了解,全民创业专项资金将支持新办三年内(含三年)各类处于成长期的小企业,其中重点支持五类企业: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小企业;出口交货值占企业销售总额60%以上的外向型小企业;吸纳自谋职业的转业军人、城镇退役士兵和下岗失业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30%以上的小企业;农业产业化及农副产品加工型小企业;社区服务型小企业等。
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主要以贷款贴息为主,无偿资助为辅。申请专项资金的项目仅可选择其中一种支持方式。专项资金贷款贴息的额度,根据项目贷款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确定。每个项目的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贴息总额度最多不超过20万元。无偿资助的额度参照贴息额度执行。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专项资金不予重复支持。
根据《办法》,申请专项资金的小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五个条件:企业在南昌地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方向且具有较好发展前景;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依法足额纳税。(记者冯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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