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红水河流域铜鼓艺术”是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首批试点项目,以此为契机,广西结合从今年开始实施的《广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成立了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规划统筹和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联络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共同开展工作,使保护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日常化。
2005年,广西各地、市开始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截至2006年7月5日,收到各市的申报项目113项,经专家评审后,确定广西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57个,其中19个项目纳入国家保护范畴。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主要包括资源全面普查、建立名录体系、建立传承机制、建设文化生态保护区、建立各级研究机构和基地等。广西围绕“广西红水河流域铜鼓艺术”,制定了铜鼓艺术资源普查方案,设计和印刷了《广西红水河流域铜鼓艺术普查表册》,在项目所在地河池市举办了“广西红水河流域铜鼓艺术普查”培训班,培训了河池市8个县市区的文化馆、文化站普查人员100多人。
在东兰、南丹、天峨、巴马建立11个铜鼓艺术传习馆,在10所小学设立铜鼓艺术传习班,建立了东兰县长江乡兰阳村周乐屯和南丹县里湖乡蛮降屯、化桥屯、化图屯铜鼓艺术生态保护村。从今年始,对进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19个项目积极开展普查、保护工作,并将重点建设刘三姐歌谣展示中心、三江侗族艺术传承基地、京族文化展示基地、贺州瑶族服饰展示等基地。“十一五”期间,全区将建设10个特色文化研究基地,并利用3年时间,在全区范围内认真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分地区、分类别制订普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调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作提供依据。
为了树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新观念,培养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我区先后举办了“全区民族民间文化保护高级研修班”和“全区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高级研修班”。同时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组织各级文化单位、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的专家学者共同开展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定、保存、传播、保护和利用等领域的研究。成立了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协会,并广泛吸纳有关学术研究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方面力量,以志愿者的身份采取学习、考察、采风、学术交流、摄影展览、监督管理等形式,参与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同时与各县政府共建研究基地,坚持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原则,立足双方人力资源、智力资源的互动和整合,对当地的特色文化进行系统深入的考察研究,为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奠定坚实的基础。(尹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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