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新出台的《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对中国“十一五”期间(2006年至2010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十项主要任务,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位居首位。
这些任务包括: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解决小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差、事故多发、管理水平低等突出问题;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与监督管理;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构建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控预警体系;严格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开展职业危害登记,加大职业危害事故查处力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
这些任务还包括:加快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法配套法规;开展安全生产科技研发及成果推广应用,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培训,重点抓好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建筑等行业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建立舆论宣传和公众监督机制,鼓励群众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强安全生产中介组织建设。
为完成这些任务,《规划》提出,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行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强化地方人民政府行政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纳入各级负责人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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