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2006年,吉林省将力争使50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体系。
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乔斌介绍说,截止到7月底,吉林省已有12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从已参保人员的身份上看,低保对象为1.7万人,占14%;学生为0.4万人,占3%;农民工为0.3万人,占2%。从年龄结构上看,50岁以上的为5.64万人,占47%;50岁以下的为6.36万人,占53%。
目前吉林省在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过程中面临一些困难。乔斌说,一是整体发展不够平衡,有的地方还没有实际启动这项工作;二是参保人群年龄结构不尽合理,这种失衡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制度的可持续运行;三是待遇支付门槛过高,有的地区在待遇支付上设置了一定的起付线和等待期,这些规定与参保人员的需求有差距,影响了居民参保的积极性;四是财政支持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尤其应该体现出政府对弱势群体在政策上的倾斜和优惠。
吉林省副省长李斌表示,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根本出发点,是解决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薄弱、一些低收入者看不起病的问题。吉林省根据城镇居民承受能力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采取“保大病、低费率,个人(家庭)缴费为主,财政适当支持”的办法,力争妥善解决城镇低收入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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