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郑州5月23日专电 为妥善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河南省政府近日发出《关于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决定从2006年7月起,在全省建立并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据河南省民政厅低保处负责人介绍,2005年,河南在62个县(市、区)开展农村低保试点工作,年低保标准在637元至1200元。从7月起,河南省现有的150万农村特困人口将全部转入农村低保,享受每人每月不低于20元的补差;新增的农村低保人口,9月底前完成登记、审核、发证和建档工作,10月起正式享受低保救助。(记者訾红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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