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农业税条例的议案,我完全赞同,但这只是国家对农民支持的第一步。”程贻举委员接过其他委员的话头说。全部取消农业税后,如何让农民进一步增收?如何保障农村和地方财政收入?国家如何保障农田水利、道路、卫生和教育等公共事业投入?这些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今天分组审议中的焦点话题。
今日出版的中国青年报报道指出,施行近半个世纪的《农业税条例》于12月24日被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废止。这意味着,在2005年的最后几天里,在中国历史上延续了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农业税即将被全部取消,9亿中国农民将因此受益。
看起来农民的负担减轻了,但其他负担加重了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刘积斌提供的数据显示,自2004年以来,中国已有28个省份免征农业税,而免征农业税、取消除烟叶税外的农业特产税可减轻农民负担500亿元左右,今年已有约8亿农民受益。不过,由于中国农村人口尤其是贫困人口数目庞大,仅靠取消农业税还无法实现农民大幅增产增收甚至脱贫的目标。今年11月,在河北涉县革命老区调研时,当地老百姓曾向丛斌委员反映一个问题。农业税取消以后,看起来农民的负担减轻了,但其他负担加重了。
在调研过程中,一些农民向孙晓群委员反映,他们特别担心农业税减免以后所带来的好处被其他因素抵销,甚至加重负担。信春鹰委员也提醒,中央政府应对取消农业税后可能会出现的“农村虚空”问题给予高度重视。她算了一笔账,2004年农村人口的平均收入是2936元,纯收入800多元。但一个大学生每年的费用支出是7000元到8000元,大学4年下来差不多3万多元。这相当于一个农民35年的纯收入。
看病难、上学难和赡养老人仍是很多农民陷入贫困的重要原因。一些委员认为,取消农业税后,政府应将如何解决上述问题统一纳入政策目标,作为建设新农村的目标整体加以解决。
中央政府应加大转移支付力度
按现行体制和政策安排,农业税为地方税。对于很多财力薄弱的中西部地区而言,这笔税收能帮助解决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乡镇机构运转等现实问题。取消农业税后,地方政府的这个收入缺口如何弥补?如何保证地方政府有足够的财力来加大对农田水利、道路、卫生和义务教育的投入?
刘积斌表示,取消农业税后减少的地方财政收入,沿海发达地区原则上由自己负担,粮食主产区和中西部地区由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补助。
王梅祥委员算了一笔账。2004年开始减免农业税后,中央财政安排转移支付216.6亿元,在此基础上2005年又增加了140亿元。根据刘积斌提供的数据,全国税收因取消农业税共减少500亿元。“以这个口径来算,2005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大概占税收收入减少总数的71%。”他说。
地方财政收入主要用于支持地方的义务教育,尤其是中小学教育。王梅祥担心,取消农业税后造成的地方财政收入短缺可能会影响地方社会事业的发展。
很多委员认为,废止农业税条例以后,县乡政府不能再靠农业税来解决财政支出问题,应该由国家采用减免和转移支付等其他办法来解决乡村负债问题。
取消农业税后,要防止其他巧立名目的收费项目
在地方调研时,魏复盛委员听到有人反映:农业税虽然取消了,但是农民交钱的数量并没有明显减少。王学萍委员也发现,对一些地方的农民来说,虽然农业税这部分减免了,但其他方面的费用随之增加了很多。
“取消给农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和好处,但要防止一些基层干部为了减轻经济困难巧立名目向农民征收其他款项。”魏复盛提醒说。
魏复盛等委员强调,农业税条例废止以后,国家一定要加强监督,防止一些基层单位变相向农民征收其他款项。“像这样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一定要加强管理监督和处罚力度。”他说。
列席本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吴金水注意到,尽管此次提请废止农业税条例,但还有一些涉及向农民收取税费的部门规章或地方条例,或有些可能还是依据就提请废止的农业税条例制定的。他建议,对于这些涉及农业税的条例和规定,也应与农业税条例一并取消。
启动减免农业税后,中央政府对农村开始实行了“一免四补”政策。陈章良委员说,“我希望在农业方面,中央政府今后应该考虑在WTO准则许可的情况下,尽量加大对农民的农业生产进行补贴。” (记者 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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