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8月22日电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获悉,经过多年发展,内蒙古自治区各类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已达到2600多个,成员达到11万多人,带动农牧户38万户。
近年来,随着农村牧区经济的发展和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农牧民作为投资主体、经营主体和市场主体的地位得到进一步确立,特别是在农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农村牧区专业化分工不断深化的形势下,内蒙古一些农牧民为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而组建起了各类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
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各成员谋求在农牧业生产过程中的技术、资金、信息、购销、加工、贮运等环节的互助合作,按照自愿互利、民主协商的原则进行管理。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担负起对外参与市场竞争,对内提供服务的职责,包括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家畜产品行业协会等组织。
这些组织一出现便显现出旺盛的生命力,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其经营领域涵盖了农、林、牧、渔等各个产业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有的地方通过建立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真正起到了“建一个组织、兴一项产业、富一方百姓、活一片经济”的重要作用。(赵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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