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建低保标准调整机制随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等适时调整———
北京市将建立低保金标准调整机制,从而使今后的城乡低保标准随着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以及生活水平的提高等作适时调整。
本市有关部门在答复政协委员提案时表示,目前北京已起草了《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并将于近日印发执行。
其中的突出意义在于,城乡低保标准将建立科学的数学模型,按照维持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予以确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随着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
据介绍,今后城市低保标准的调整,将由市民政局会同市统计局等以及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调查工作小组,进行科学测算,经听证后,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同时,在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指数上涨幅度较大并持续一定时间,导致低收入家庭生活水平出现明显下降时,启动城市低收入家庭生活救助应急预案予以救助,待物价稳定后,再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城市低保标准。
此外,北京也将根据低收入人员劳动能力、家庭人口结构等不同情况,合理区分不同低保家庭的困难程度,对重残人、老年人等特殊困难人员,以及“老残一体”家庭、单亲家庭、多胞胎家庭采用适当的调整系数,确定更加科学的救助标准。 (袁祖君)
《北京青年报》200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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