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至2005年度,香港特区政府赈灾基金拨款3700万港元,为香港以外发生灾害地方的灾民提供紧急救援。据悉,赈灾基金自1993年12月成立以来,已累计拨款额近3.32亿港元为外地灾民提供救援。
2004至2005年度,香港特区政府赈灾基金通过7个国际救援机构,拨款资助18个救援计划以赈济灾民。此外,特区政府回应受东南亚地震及海啸影响国家的政府的直接呼吁,批出现金拨款和提供物资。
自去年12月底以来,赈灾基金批出12笔拨款共2477万港元援助印度、印度尼西亚、马尔代夫、斯里兰卡和泰国受地震及海啸影响的灾民。
2004年8、9月份,赈灾基金拨出4笔款项共659万港元,赈济内地安徽、河南、湖南、广西和云南各省受水灾影响的灾民。去年8月,赈灾基金又分别拨出96万港元和100万港元,协助孟加拉国和印度水灾的灾民。
此外,赈灾基金去年8月拨出100万港元援助苏丹流离失所的难民,并于同年9月拨款100万港元援助肯尼亚旱灾灾民。今年1月,赈灾基金再拨出200万港元,赈济菲律宾风灾灾民。
香港特区政府赈灾基金于1993年12月成立,成立时特区政府注资5000万港元,并在每个财政年度开始时拨款以维持基金的结余至5000万港元。如有需要,特区政府还会在财政年度内,因应救援的需要,以及基金的结余及承担额,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申请追加拨款。(记者白冰)
新华网 200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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