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春耕大忙时节,中央财政今年安排了3亿元资金用于农机购置补贴,地方各级财政按照中央1号文件要求也纷纷加大了农机补贴投入,截至目前地方各级财政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达8亿元左右。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司长王智才在30日召开的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会议上说,中央财政今年的补贴资金投入总量比上年增加了3倍多,实施县数达500个,重点向优势农产品集中的主产省、主产县倾斜,向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倾斜。在补贴机具种类上,中央资金用于补贴6大类18个品种的机具,包括大中型拖拉机类、耕作机械类、种植机械类、植保机械类、收获机械类、粮食干燥机械类等。突出了粮食生产机械,旨在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促进粮食继续稳定增产。
地方各级财政的投入总量比去年翻了一番。特别是全国有三分之二的省份在不同程度上增加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其中省级财政投入量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有吉林、黑龙江和江苏,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有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浙江、安徽、山东、河南、广东、陕西、四川和重庆。
王智才认为,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行“阳光操作”,制度性强。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印发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这一办法在坚持补贴目录实行竞争择优筛选制、补贴实行集中支付制、受益实行公示制、管理实行监督制、成效实行考核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农、财两部门的职责,简化了资金使用运作程序,规范了补贴机具选型制度。参照竞争性招标的机制和程序,组织开展竞争择优筛选,形成年度补贴机具目录,供农民在目录内选择适合自己的机型。这种竞争择优筛选目录制方式,既体现了补贴机具选型市场化运作,又充分尊重了农民购买机具的自主权。
(记者董峻)
新华网 200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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