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藏,一项旨在为农牧区劳动力少的困难家庭提供经济保障的试点工作目前正在四个地市的12个县开展。凡农牧区的夫妇年满55周岁,只有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女孩或无子女的家庭,每年每人可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中领取600元的补助。
西藏自治区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普布卓玛说,尽管西藏是中国唯一未提出生育指标的省级行政区,对广大农牧区藏族和其它少数民族不限制生育胎数,但不少群众还是自愿少生,加之西藏地处高寒,自然环境恶劣,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特别是医疗卫生条件有限,在西藏还存在不少劳动力少的家庭。
“而在西藏广袤的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较落后,家里的劳动力往往和家里的富裕程度相关,这使农牧区的小户家庭成为一个弱势群体。”普布卓玛说。日喀则地区仁布县切洼乡70岁的扎西拉姆老妈妈,本应是享受天伦之乐的年纪,但至今还和唯一的成年儿子下地干活、放养牲畜,在这个完全靠天吃饭的贫瘠土地上,多一个人干活就意味着多一份收入,她是当地最贫困的家庭之一。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西藏农牧区,像这样家里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家庭有7759户,11638人。
普布卓玛说,在西藏开展这项困难家庭扶助制度实施试点工作,可以缓解西藏农牧区这些劳动力少的家庭在生产、生活和养老方面的特殊困难,改变其家庭困难状况,促进边疆民族团结和经济社会发展。
她同时表示,这项制度的实施,对西藏现行生育政策不会产生冲撞,相反,能够调动群众优生优育的积极性,推动西藏人口素质提高。
(记者颜园园)
新华网 200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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