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中国民族自治地区的民族中小学实行民族语文授课和汉语教学的“双语”教育体制。记者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了解到,目前,全国共有一万多所民族中小学使用二十一种民族语言开展民、汉“双语”教学。
中国民族自治地区的民族中小学“双语”教育近年来得到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为确保民族语文授课的顺利进行,国家和地方财政设立了民族文字教材专项补助经费。目前,全国每年编译出版的少数民族文字教材达三千五百多种,总印数达一亿多册。
为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文接受教育的权利,国家今后将继续对“双语”教学给予重点扶持。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教育部将进一步巩固民族地区“两基”(即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成果,确保民族地区按期实现“两基”目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民族中小学,民族语文和汉语文教学体制,大力培养民汉兼通人才。支持办好民族地区师范院校,加强师资培训,努力实现民族教育的跨越式发展。
(记者 周兆军)
中新网 2005年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