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民族中小学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实行民族语文授课和汉语教学的“双语”教育体制。目前,全国共有1万多所民族中小学使用21种民族语言开展民、汉“双语”教学。
记者日前从国家民委了解到,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民族中小学“双语”教育近年来得到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为确保民族语文授课的顺利进行,国家和地方财政设立了民族文字教材专项补助经费。目前,全国每年编译出版的少数民族文字教材达3500多种,总印数达1亿多册。
为了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文接受教育的权利,国家今后将继续对“双语”教学给予重点扶持。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教育部将进一步巩固民族地区“两基”成果,确保民族地区按期实现“两基”目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民族中小学,民族语文和汉语文教学体制,大力培养民汉兼通人才。支持办好民族地区师范院校,加强师资培训,努力实现民族教育的跨越式发展。
(记者杨维汉)
新华网 200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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