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颁布《民族区域自治法》20年来,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取得显著成就。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长伏来旺告诉记者:“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证明,始终把经济建设置于民族工作首位,一切从本地区的民族、地区特点和生产力发展水平要求出发,遵循经济、科学、自然规律,国民经济进入历史最快最好发展时期,为从根本上解决民族问题奠定了物质基础。”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加快,全区国内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连续3年居国内各省区市前列。刚刚过去的2004年里,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均现金收入增速也居全国前列。但凡到过内蒙古的人,都对这里近年来的变化惊叹不已。
今天的内蒙古,已成为中国重要的煤炭工业基地和电力生产、输出基地,正在成为煤电联营、煤电高载能工业联营和重化工基地。2004年,全区煤炭总产量已达到2亿吨,成为全国第二产煤大省,新开工的电力装机容量达1000万千瓦。
民族教育事业也有长足发展。自治区对少数民族学生进行助学,在高等院校办有民族预科班,高等院校入学录取少数民族学生分数线放宽,各类各级学校中蒙古族学生入学、升学比例高于汉族学生,全区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民族教育体系。目前,全区民族小学达1626所,在校少数民族学生42万;普通民族中学300所,蒙古族学生30余万;21所高等院校中有8所招收蒙古语授课学生,在校少数民族本、专科生2.7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27.5%;有少数民族研究生621人,占全区研究生总数的30.6%。
与此同时,自治区的医疗卫生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初步形成了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盟市、旗县、乡镇三级医疗保健网,计划免疫接种率多年控制在85%以上,各族人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目前,全区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0.7岁。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巴仁说,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速度较快,标志着内蒙古贯彻实施国家《民族区域自治法》取得重大成果。现在,自治区的少数民族干部茁壮成长。自治区各类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也日益壮大,目前达到10.56万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少数民族专业人才占全区同类人才总数的16%。
(记者钱咏虹)
新华网 2005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