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内蒙古少数民族干部已达到近19万人,占全自治区干部总数的1/4强,这个比例明显高于占自治区总人口21%的少数民族人口比例。
不仅如此,少数民族干部在内蒙古还得到了重用,真正发挥了当家做主的作用。据内蒙古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巴仁介绍,目前,内蒙古自治区主席和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3个自治旗旗长均由自治民族的公民担任,内蒙古厅级、县处级干部中少数民族干部分别约占39%、32%,盟市、旗县区、苏木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中少数民族干部分别约占50%、48%、42%,均远远超过本民族的人口比例。
“这表明,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在内蒙古得到很好的执行,少数民族充分享有了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身为蒙古族的巴仁说。
现任内蒙古自治区主席杨晶是当地蒙古族人,担任自治区主席以来,带领全区各族群众实施资源转换战略,大力发展经济,使自治区的经济发展速度居全国前列,全区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据最近的一次人口统计,内蒙古总人口约为2379万人,其中蒙古、满、回、俄罗斯、达斡尔、鄂温克和鄂伦春等少数民族人口近500万人。
巴仁认为,内蒙古民族干部队伍的发展壮大,一方面是基于中国民族政策的促进,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政府一直非常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作了相关规定;另一方面是基于内蒙古少数民族群众自身素质的提高和参政意识的增强。据他介绍,目前,内蒙古少数民族干部中多数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且几乎所有的少数民族干部都经过相关培训。
近50多年来,中国政府积极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民族教育事业,所有的少数民族儿童都可享受到免费的初等教育。目前,内蒙古已建立起了从幼儿教育到高等教育的蒙古语授课教育体系,全自治区有民族小学1600多所、普通民族中学300所,普通高等学校20多所,在校少数民族本专科生3万人左右,约占全自治区普通高校在校生总数的近30%。而在1947年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以前,内蒙古的中等专业和高等教育几乎一片空白。
“教育是一个民族进步的源泉,作为一位蒙古族学生,我一直感受到国家对我们少数民族教育的重视与扶持。”内蒙古民族高等专科学校蒙古族学生哈斯如是说。
(记者 柴海亮)
新华网 2005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