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益, 帮助残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绍兴市残联决定从今年起在《绍兴市区扶助残疾人若干规定》[2000]40号市长令的基础上,参照市区贫困家庭子女大学助学办法,提高绍兴市区考入普通高校残疾学生的补助标准。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考上重点大学,资助额为12000元,按第一年6000元、第二年3000元、第三年2000元、第四年1000元的标准发放;考上其它本科院校,资助额为10000元,按第一年5000元、第二年3000元、第三、第四年各1000元的标准发放;考上大专院校,资助额为5000元,按第一年3000元,后两年各1000元的标准发放。
绍兴市残联 200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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