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2日电 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司长潘明才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国家刚刚出台的土地调控新政策,将大幅提高增量用地成本,有效切断新增建设用地扩张的经济动因,有力促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长期以来,新增建设用地取得和保有成本过低,是各地耕地减少过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过度扩张的重要经济动因。
潘明才说,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增设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这个新的费种。当时主要出于两个考虑:一是用经济手段来遏制地方增量扩张用地,二是对因生态退耕、灾毁、农业结构调整所导致的耕地减少,有稳定的资金来源用于补充耕地,确保耕地保有量目标实现。
“尽管法律作了明文规定,但一些地方扩张用地的冲动仍很强烈。”潘明才指出,现行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明显低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纯收益的实际水平,在实践中很难抑制各地盲目扩大城市建设规模的冲动。
为此,刚刚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经济调控需要明确提出,要提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拟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倍。潘明才认为,这一方面可以加大城市规模扩张的经济约束,另一方面仍留有余地,未达到各地实际的新增建设用地出让纯收益水平。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缴标准上调以后,这笔钱将投向哪里?潘明才表示,这笔钱将专项用于基本农田保护建设、土地整理和耕地开发,力争用出更高的效益,实现耕地保护目标。为此,中央政府将进行有力的调控和监管,做到资金专款专用,防止挪作他用或分散使用。(记者 张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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