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22日与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订了2006年度退耕还林工程责任书。2006年国家共安排退耕还林任务2000万亩。
据了解,2000万亩退耕还林任务,中退耕地造林400万亩,荒山荒地造林1600万亩。2006年退耕还林计划安排的原则是:要严格限定在25度以上水土流失严重的陡坡耕地和严重沙化耕地。要确保留足退耕农户的口粮田,西南地区退耕农户人均不少于0.5亩,西北地区人均口粮田不少于2亩,口粮田不达标准的地方,不安排退耕还林任务。各地在安排退耕还林任务时,要向生态建设重点集中,不搞平均主义。(高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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