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众“表达权”凸显民意影响公共决策
在已经过去的2007年,有几个事件给人们留下深刻印象。
1重庆钉子户事件
2007年3月16日,《物权法》刚获得高票通过,一张“钉子户”的照片将人们的注意力吸引到了重庆。照片中,被拆迁户的房子在大坑中孤零零“站立”,重庆市民杨武和他的妻子吴苹则凭借法律和个人精明对阵开发商。经过15个昼夜的对抗,他们获得90万元营业损失补偿。这对夫妻被冠以“史上最牛钉子户”的称号。吴苹于12月20日参加了某网站2007“坛”论中国影响力盛典,该网站给她颁予的是“史上最‘高’楼奖”。有人说,吴苹夫妇可以说是在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做了正确的事情。但事实证明,他们的成功很难复制。“最牛钉子户”的欢呼声余音未了,“更多钉子户倒在路上”。
2厦门PX项目与民众参与
2007年夏天,厦门上百万市民都在转发同一条短信,号召大家共同行动,抵制有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PX化工项目。事件的背景是,位于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南部化工区内的海沧PX项目,总投资108亿元人民币,建设项目包括年产80万吨PX项目的主厂区、热电站及配套码头。项目原已于2006年11月开工建设,预计2008年建成投产。但该项目可能对附近地区造成严重污染。在群情酝酿的关口,厦门市政府宣布缓建PX项目。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于11月底完成“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并从本月5日开始,在为期10天的“公众参与”阶段广泛听取厦门各界的意见、建议;厦门社会公众对此反应热烈,纷纷通过专线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对环评报告提出许多意见和建议。12月13日,通过公开随机抽号方式产生的100名与会公众代表中的首批49位,参加《厦门市重点区域(海沧南部地区)功能定位与空间布局环境影响评价》座谈会。
3陕西野生华南虎事件
2007年10月3日,陕西省镇坪县公布周正龙拍摄的华南虎照片,引来诸多质疑,12月19日国家林业局责令陕西林业厅重新鉴定照片真伪。自陕西华南虎照片公布,引来网上质疑,打虎派与挺虎派激争,媒体热烈参与之后,各大媒体评论及网议穷追猛打,不断推动事实真相的掘进。此时,虎照孰真孰假已不再是重心,人们开始反思真相背后的社会意义。“虎照”评论最为关注的是:事件引发了人们对诚信尤其是政府公信力的渴求。“虎照”评论还透视了日渐成长的民意力量。在事件过程中,民意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了核心的主导作用,尤其是公众追究真相的强烈愿望,已远远超出“虎照”当事人的预料,让始作俑者骑虎难下。有人指出,民意不再是一种无形弥散的氛围和空气,而是一个能够对事件做出有力反应的有形存在。
4网络民意与利益时代的表达权
在上述事件中,我们都可以注意到一个因素的作用,这就是网络以及其他的现代媒体和通讯工具。网络的作用始于2003年的“孙志刚案”和非典。当年4月25日,《南方都市报》首次披露了孙志刚惨死一个多月却无人过问的前前后后。文章当天被各大网站转载,立即引起了网民的强烈反响。当人民网在4月25日中午以《谁为一个公民的非正常死亡负责》为题转载了《南方都市报》的报道后,几个小时内的跟帖就达到了上万条。当天,纪念孙志刚的网站建立,几天之内就有25万人次浏览。在媒体和部分法学界人士的推动下,仅仅事隔两个月,国务院在6月20日宣布废除实行20多年的“收容遣送制度”,同时公布惠及千百万人口的《城市生活无着者流浪乞讨人员救济管理办法》。就这样,一部旧法就此废止,一部新法就此催生,这其中网络民意可说是居功至伟。
这之后,“刘涌案”“宝马撞人案”“SARS”“钉子户”等一系列事件的发生,网络开始成为民意表达最便捷的场所。2007年3月16日,在一年一度的总理记者招待会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这样评价网络的作用:“这次‘两会’受到全国人民的广泛关注,单就互联网上向总理提问题的已经超过10万多条,点击的人数超过2600万人次。”这已经是连续第二年,温总理在这个重要场合提到了网民的意见。2007年12月28日,四川省委书记刘奇葆向全川网民致以新年问候,他说,网络拉近我们的距离,网络增进彼此的友谊。我刚到四川工作不久,就看到了网友们给我的很多留言。这些留言,情真意浓,言辞恳切。这给我以启示,给我以责任,给我以动力。我一定不辜负大家的信任和期望,与四川8700万各族人民一道,共同推进四川跨越发展,实现富民强省全面小康的奋斗目标。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自己开博客,而且在一年的时间里保持着几乎每天一篇的更新频率,坚持着与访问者的沟通。他说:“我这样干,绝不为出风头。我只是想通过博客,从另一侧面了解公众的心声,同时让公众知道政府在做和要做的事情。”就目前而言,尽管网络这种沟通和民意表达渠道还远非是制度化的,但作为一种新型的媒体形式,它开始在利益表达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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