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在治理整顿中积极发展对外开放
这次治理整顿和经济调整与历次的经济调整不同,是在对外开放的条件下进行的。国际经济环境对我们比较有利。我们必须充分利用这个有利条件,扩大对外贸易和加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使对外开放与治理整顿互相促进。
必须坚持执行沿海地区发展战略,继续发展外向型经济。这样做有利于缓解国内原材料供应紧张的矛盾,充分发挥国内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促进治理整顿目标的实现。沿海地区要抓住时机,扬长避短,及时调整经济结构,不断提高经济素质,努力增加“两头在外”产品在出口贸易中的比重。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利用“以进养出”、“三来一补”等多种与外商合作的形式,大力开拓国际市场。沿海地区也要积极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在发展外向型经济时同样不能一哄而起,齐头并进,也不能竞相扩大对外开放的优惠条件,更不能在追求高消费上互相攀比。要正确处理沿海和内地的经济关系,使它们能够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分工协作,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努力保证今年对外贸易的持续发展,对稳定经济全局非常重要。要积极发展出口生产,继续贯彻执行有关鼓励出口的政策措施。从治理整顿的需要出发,外贸出口要坚持内外销统筹兼顾的原则,调整出口结构,逐步减少资源性产品、初加工产品的出口比重,增加机电产品等工业制成品的出口,发展创汇农业产品的出口,增加深度加工和高技术产品的出口,并且要更新花式品种,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外贸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努力挖掘潜力,提高资金使用率。要发扬我国“重合同、守信用”的传统,努力克服目前外贸工作中的缺点,提高我国的外贸信誉。外贸进口也要根据治理整顿和产业政策的要求作适当调整,严格限制一些高档消费品的进口,把有限的外汇用于进口工农业生产和国家重点建设急需的原材料、农用生产资料、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零部件,缓解国内市场的供求矛盾,促进经济发展。要有计划有组织地扩大边境贸易,协调发展旅游事业,积极开拓国际承包劳务市场,提高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经济效益,努力增加外汇收入。
积极利用外资和引进先进技术,是我们长期不变的既定政策。无论是当前还是今后,吸收外资和引进技术都必须符合我国的产业政策。要鼓励和吸引外商来我国多办一些独资企业,多办一些利用我国现有企业进行改造的合资合作企业。必须加强对外汇外债的统一管理,适当控制外债规模,提高外资的使用效益。继续改善投资环境,健全经济法制,帮助外商解决实际困难,保障外商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同外商已经签定的协议和合同,必须恪守信誉,严格履行。
近几年来外贸体制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成绩是主要的。在治理整顿中,继续深化外贸体制改革,切实加强宏观管理和监督,执行国家统一的贸易政策,建立对外贸易的良好秩序,克服对外贸易中的紊乱现象。对前段时期进出口经营权的下放情况,要进行一次认真的清理和整顿,对不符合条件的,没有信誉的,取消其经营权。今后进出口经营权主要授予那些有条件有资信的大中型企业或企业集团,支持他们按照国家政策放手经营,开拓国际市场。
八、努力创造良好的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努力创造良好的稳定的政治和社会环境,是顺利实现治理整顿任务的重要保证。
根据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的部署,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正在积极稳妥地向前推进。党政分开和机构改革迈出了重要的步伐,人民协商对话制度积极推行,法制不健全的状况逐步改变。在经济上进行治理整顿期间,我们要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和群众团体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加强城乡基层政权组织建设,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民主、和谐的政治局面。任何社会动荡和混乱都不利于建设和改革的进行,严重损害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是违背广大群众的心愿的。要深入进行普法教育,增强人民的法制观念。在贯彻宪法和各项法律的基础上,完善行政法规和制度,并严格执法。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必须带头遵纪守法,同时从各方面支持和监督司法行政部门依法行使职权。通过加强民主监督和执法工作,维护政纪国法,严厉惩处严重破坏经济的犯罪分子,坚决打击和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坚决打击流氓团伙和卖淫嫖娼、贩卖人口等犯罪行为。各级政府要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的力量,重视和发挥城市居民委员会和农村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实行综合治理,强化社会治安,共同维护良好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学习秩序和生活秩序。
国务院的机构改革已按原定计划基本完成,今年的任务主要是巩固改革成果,进一步理顺部门之间和部门内部的关系,在实际工作中逐步实现职能转变,提高工作效率。为了集中力量搞好治理整顿,原定今年开始的省、直辖市、自治区一级的政府机构改革,决定暂缓进行。
经济要发展,政府要廉洁。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已经制定的一系列廉政制度,国务院和各级政府一定要带头执行,做出表率。必须严厉查处违反国家规定滥发钱物、用公款请客送礼、大吃大喝、游山玩水、营造私房的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者;严厉查处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严重官僚主义和失职、渎职行为;必须维护政令法令的严肃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无组织无纪律现象。凡处理同广大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事情,要积极推行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结果。要增加政务活动的透明度,强化制约机制,使各种权力的行使都能严格置于法规、制度的规范约束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工商行政、税务、物价、审计、海关、公安等执法、监督部门必须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秉公执法,坚决有效地同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各级监察部门要把工作重点放到查处贪污受贿、敲诈勒索、奢侈浪费和各种以权谋私的行为上来,狠刹腐败风气,集中力量及时依法查处大案要案,公开处理结果,发挥威慑力量,使廉政工作收到实效。
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使它们相互结合,相互促进。一个精神文明素质不高的民族是不可能实现现代化的。各级政府务必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把这项工作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条件下,我们既要讲物质利益,又要反对“一切向钱看”。建设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既需要新的管理体制和相应的法律、法规,更需要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文明礼貌的普及和提高,大力提倡对祖国、对社会的奉献精神,大力提倡相互尊重、相互关心、相互帮助、敬老爱幼的社会风尚。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必须切实加强并认真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坚持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进行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发扬革命传统和增强民族自尊自强自信心的教育,培养社会主义的一代代新人。要坚持为社会主义、为人民服务的方向,切实贯彻执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通过发展必要的社会物质文化条件和适当的舆论环境,制定和实施文化方面的经济政策,加强文化市场的整顿、管理和建设,保证和促进文化艺术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促进作用,积极宣传“实现四化、振兴中华”的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广大理论工作者要结合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深化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研究,用新的理论成果来回答现实生活提出的问题。坚持不懈地在广大城乡开展群众性的移风易俗活动。对反动、淫秽、丑恶的东西,决不能任其自由泛滥;对扰乱社会秩序和毒害人民身心健康的封建迷信、赌博活动,必须依法取缔。
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是建设精神文明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努力发扬高尚的体育风格和为祖国争光的拚搏精神,办好1990年在我国举行的亚洲运动会。努力做好卫生工作,积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人口老龄化越来越成为我国社会的重要问题,各地区、各部门都应关心老年工作。
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关系到我国四个现代化的进程,关系到中华民族的生存大计,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我国大陆总人口即将达到十一亿,目前又处在人口生育高峰,因此丝毫不能放松对人口增长的控制。各级政府必须充分认识控制人口增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控制社会总需求和控制人口增长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大力支持计划生育工作者的工作。要坚定不移地、认真地、全面地贯彻执行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坚持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同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坚决制止多胎生育和早婚早育。少数民族也要提倡计划生育,以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切实加强环境保护,也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各级政府必须把环境保护作为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问题来抓,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坚决措施,控制环境污染的发展。要广泛动员各方面的力量,植树造林,绿化祖国,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
在经济调整时期乃至整个现代化建设时期,都要大力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这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是实现祖国四化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保障。要继续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帮助少数民族地区更好地发展经济和文化。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尽快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切实保障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科技管理人才。对于少数民族地区在治理整顿中确实存在的一些特殊情况和问题,要注意研究并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我国现阶段民族关系中发生的问题,一般都属于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人民内部矛盾,应当通过民主协商、贯彻民族政策和进行民族政策的再教育,妥善解决。要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最近,少数分裂主义分子在拉萨制造骚乱,引起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关注。为了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人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国务院决定在拉萨实行戒严,得到了广大藏族同胞和全国人民的拥护,打击了少数分裂主义分子的反动气焰。现在,拉萨社会秩序正在逐步恢复正常,人民生活趋于安定。我们实行的支持和促进西藏经济和文化发展,保护藏族人民宗教信仰自由,尊重当地风俗习惯等一系列现行政策,都不会改变。达赖喇嘛只要放弃“西藏独立”的主张,不进行分裂活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中央政府就愿意同他进行谈判。众所周知,西藏自治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任何人搞“西藏独立”都是不能得逞的。任何外国势力不管用什么借口支持“西藏独立”的分裂活动,都是对中国内政的粗暴干涉,是绝对不能允许的。
加强国防建设,对捍卫我国的民族利益和国家安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在经济调整时期以至整个现代化建设进程中,都必须重视国防建设,使我国的国防力量与国家地位相适应。人民解放军要继续服从国家建设的大局,搞好自身的各项建设和改革,不断增强战斗力。要进一步发展国防科技,搞好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各级政府要关心和支持军队,积极主动地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实际问题,尽力为军队建设和改革创造良好条件。发扬拥政爱民、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经常性的国防教育,并纳入整个国民教育的体系,不断增强全民的国防意识。同时,要逐步完善各项国防立法,保证国防建设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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