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现六五计划的主要措施
我们要在今后三年内全面实现第六个五年计划,就其中的经济发展计划来说,关键在于按照去年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和今年党的十二大的精神,把全部经济工作转到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为了做到这一点,从当前国民经济的全局来看,必须切实管好用好计划安排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坚决调整和整顿好现有企业,大力促进社会生产的技术进步,继续改革现行的经济体制。只有这四个方面的工作取得显著进展,从事经济工作的各级干部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显著提高,才能取得实现国家财政经济状况根本好转的决定性胜利,并为七五计划及其以后的经济发展创造出更好的条件。下面我先着重讲一讲这四个问题,最后再专门讲作为我国国民经济基础的农业问题。
第一、严格控制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切实保证重点建设和企业技术改造按计划完成。
我们要不断扩大社会再生产的能力,必须保持一定规模的固定资产投资,进行新的基本建设和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第六个五年计划在这方面安排了三千六百亿元的投资,把这笔资金管好用好,使计划安排的重点建设项目能够按期建成投产,使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取得显著的成效,这对于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将起重要的作用。
我国三十多年的经济建设经验反复证明,基本建设投资的规模必须同国力相适应,这是稳定整个国民经济的基本条件。建国以来,在经济建设上发生的几次重大挫折,除了政治上的原因以外,从经济上来说,都是同盲目扩大基本建设规模分不开的。基建规模过大,不仅会造成建筑材料供应紧张,建设周期拉长,而且必然会挤生产,挤维修,挤人民生活,使企业不能保持正常生产,使人民生活不能得到必要的改善。一旦这种局面无法维持下去,就不得不进行经济调整,大批基建工程下马,大量设备积压以至报废,许多为基本建设服务的工厂减产停产,大量施工队伍窝工。这种大上大下所造成的浪费和危害,是我国过去经济建设中最大的浪费和危害。经过调整,一旦形势好了,往往旧病复发,又去盲目扩大基本建设规模。这方面的教训对我们来说实在太深刻了,今后再也不能重犯这种错误了。第六个五年计划对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安排是适当的,可是目前又出现了某些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猛的现象,许多地方和单位上了不少计划外的建设项目。这种情况必须引起我们的严重注意,并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加以解决。
在严格控制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的同时,必须使资金按照正确的方向,得到合理的使用。所谓合理的使用,最重要的就是一要保能源、交通等重点建设,二要保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这两项是实现我国经济振兴的主要依靠。为了确保这两项,就必须下最大的决心把扩大一般加工工业能力的盲目建设压下来。
集中力量搞好以能源、交通为中心的重点建设,使国民经济中这两个最薄弱的部门得到改善和加强,这是使整个国民经济转向主动的重要环节,是关系经济建设全局的大事。这个问题不解决,国民经济的全局活不了,各个局部的发展也必然受到制约,想快也快不了。这几年时机非常重要,我们一定要有所作为,努力从各方面挤出资金、物资,保证能源、交通等重点建设的需要,缩短建设工期,提高投资效果。当前,国家计划内的重点建设项目缺乏资金,而地方、企业的自有资金大幅度上升,计划外的建设项目大大增加。必须采取措施,适当集中财力,保证重点建设。国务院已经决定,所有地方、部门和单位的国家预算外收入,城镇大的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纳税后的利润,除少数免于征收的项目外,一律按一定比例向国家交纳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这是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尽的义务,大家应该从大局出发,踊跃交纳,支持这件利国利民的大事。在这同时,对于地方、企业和社队的自有资金,必须采取正确的政策和适当的多种形式,引导和组织它们用到国家急需的建设方面来。
为了严格控制投资规模和保证建设资金的合理使用,提高投资效果,国务院作出了以下规定。
一、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包括国家预算内的拨款、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都必须由国家计委和省、市、自治区计委进行综合平衡,统一纳入国家计划。不论哪个地区和部门,如果突破固定资产投资的计划,都必须事前按照隶属关系报请上级批准,否则以违反财经纪律论处。
二、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一律由国家计委审批;小型基本建设项目,一律由省、市、自治区计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不经过国家计委和省、市、自治区计委综合平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确定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除国家规定企业有权自行安排的以外,由各级计委会同各级经委,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在国家计划外追加大中型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必须经国家计委综合平衡后,报国务院审批。
三、所有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事前没有进行可行性研究和技术经济论证,没有做好勘察设计等建设前期工作的,一律不得列入年度建设计划,更不准仓促开工。违反这个规定的,必须追究责任。
四、所有确定进行建设的项目,一律实行“五定”,即定建设规模,定投资总额,定建设工期,定投资效果,定外部协作条件,并且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度。计划部门和主管单位,必须按照合理工期分年拨足投资和保证相应的物资供应。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对基建投资、工程质量和建设工期,实行各种形式的包干制和责任制。
五、用于基本建设的投资,由建设银行统一管起来,按计划监督使用。建设银行必须严格忠于职守,如有渎职现象,必须依法查究。
控制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确保能源、交通建设,确保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目的都是积极的。在这个问题上,一定要态度坚决,雷厉风行。负责审批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有关部委,工作中一定要坚持原则,提高效率。该管的,一定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管好。需要审批的项目,要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审批,不得徇私武断,不得拖延推诿。至于企业用自有资金进行的节约能源、增加品种、提高质量的设备更新和技术革新措施,应该由企业因地制宜地作出安排,以利于生产的发展。
第二、坚决调整和全面整顿现有企业,努力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我国现有企业的组织结构很不合理,经营管理很落后,这是当前妨碍经济效益提高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长期积累下来的解决起来难度很大的问题。在一九七一年到一九八○年的十年间,我国工业企业由一九七○年的十九万五千多个增加到三十七万七千多个(不包括农村队办企业),增加近一倍,这固然对经济的发展起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经济工作指导思想上“左”的错误的长期影响,加上不少干部缺乏应有的知识,这种发展当中存在着很大的盲目性。许多企业由于原材料和能源供应不上,开工不足甚至不能开工生产;有的工艺和技术落后,物资消耗高,产品质量差,甚至完全不符合社会需要,大量积压;有的缺乏最基本的经济核算制度,消耗无定额,成本不核算,长期亏损;有的缺乏最必要的规章制度,管理混乱,无人负责,纪律松弛,浪费现象达到了惊人的程度。经过这几年的调整和整顿,情况有所好转,但问题并未根本解决。到现在为止,全国还有相当数量企业的技术经济指标没有达到过去曾经达到过的较好纪录,有近百分之三十独立核算的国营工业企业亏损,今年的亏损额预计达四十多亿元。这种企业组织结构不合理和经营管理落后的状况,一方面使不少先进企业由于能源和原材料被落后企业占用而不能开足马力生产,一方面大量的落后企业却消耗了宝贵的能源和原材料而生产不出合格的产品,这就既加剧了整个社会能源和原材料供应的紧张,又加重了国家财政的负担,严重影响了财政收入的增长。这种状况不改变,整个工业生产的经济效益和发展速度就很难有进一步的提高,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也很难得到实现。这种状况不改变,大批落后企业心安理得地依赖先进企业的劳动成果来维持自己的生存,不仅不利于鼓励先进和改变落后,而且还由于争夺能源、原材料、运输能力和市场,使各种不正之风得以蔓延滋长,破坏社会主义的正常经济秩序和良好社会风气。因此,在调整和整顿企业的问题上,我们的态度必须十分坚决。对于这一点,各级政府和全体经济工作人员必须统一认识,以整个国民经济的全局利益为重,采取坚定有效的措施,毫不动摇地把这个问题解决好,再也不能拖延了。
国务院决定,从现在起立即按照产品分工由归口部门协同地方组成强有力的领导小组,制定行业规划,提出企业调整方案。对以下三类企业,必须首先实行关停并转:一、物资消耗高、产品质量差、经营不善而长期亏损的企业;二、生产供过于求、产品大量积压的企业;三、与先进企业争能源、争原材料、争运输能力、争市场的落后企业,特别是那些盲目发展起来的以劣挤优的企业。各地区和各部门都要制定为期两年的企业关停并转计划,提出关停企业的名单和实施步骤。所有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的企业都必须限期转亏为盈,做不到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毫无疑问,这项工作的开展需要克服许多阻力,需要妥善解决必然会出现的种种问题,但是非做不可,并且非做好不可。这项工作由各级经委负责组织落实,并进行督促、检查。关停的国营企业,职工必须服从国家统一调配。一时不能分配固定工作的,也要按照严格的纪律,组织起来学习和进行其他有益的社会劳动。关停企业的财产、物资,要由专人负责维护,绝不允许发生哄抢、私分等破坏现象,如果发生,要依法严惩肇事者,并追究工厂和当地主管部门行政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开设新厂,必须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发给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一律依法取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职权,任何部门不得阻挠干预。社会主义制度是迅速发展生产力,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先进制度。因此,在我们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必须鼓励先进,决不能保护落后。目前在税收、价格、信贷等方面存在的许多妨碍先进、保护落后的制度和办法,必须逐步予以修订。
整顿现有企业的工作,步伐要加快,质量要提高。在今后三年内,必须把现有企业整顿一遍。企业整顿的关键是三条。一条是建立起好的领导班子,一条是建立和健全各种管理规章和责任制度,一条是制定出以节约能源、原材料为重点的技术改造规划,确定合理的产品发展方向。企业整顿好的标志,是包括领导干部在内的全体职工都有联系生产成果的明确的责任制,劳动纪律和劳动态度有明显的改善,产品适合社会需要,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综合经济效益都显著地高于整顿前的水平。经过整顿的企业,要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联合工作组,按照中央规定的标准逐个进行验收,不合格的必须补课。
在对现有企业进行整顿的过程中,必须首先抓好大企业,使它们在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走在前列。各部门和各省、市、自治区,都要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动手,认真抓几个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生产潜力大的大企业,一个一个地进行综合治理。如果各地区、各部门主管经济工作的领导同志不亲自去抓一两个重点企业,不和广大群众一道去取得亲身体验的实际经验,只停留于一般号召,就永远也不可能取得领导现代化建设的必要知识和主动权,就不能继续胜任他们所担负的领导工作。
结合企业的调整和整顿,要认真加强财务管理、物价管理、税收管理和信贷管理,严格财经纪律。凡是侵占、挪用、截留国家收入,违反国家规定乱摊成本、多提利润留成的,一律要加以纠正,并如数追回全部款项。国家规定的产品价格,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动。违反物价纪律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国家制定的税收法令,任何地方和单位无权改变。擅自决定减税免税的,要坚决纠正,如数追回税款。企业偷漏和拖欠的税款,必须限期补交国库,并课以罚款。凡是使用国家资金和财政拨款举办的各种建设事业,其实际效益必须达到计划和设计规定的要求,不得造成损失浪费。坚持信贷管理的集中统一,各级银行不得违反国家计划和政策规定滥发贷款,也不允许任何人强制银行贷款。必须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纠正一切化大公为小公、损公肥私的违法乱纪行为。宪法已经规定实行审计制度,审计机构有权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任何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一律不得干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要模范地执行和维护国家的财经纪律。任何人违反财经纪律,都要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惩处。执法犯法的,要加重处分。对于那些坚持原则,敢于同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作斗争的同志,要坚决给以支持和鼓励。任何人对他们进行打击报复,必须依法从重惩处。
第三、积极推进技术进步,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经济建设的促进作用。
经济振兴必须依靠科学技术进步,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这是一个根本性的原则问题。目前我国的生产技术水平,总的来说大大落后于世界上的先进水平。这是我们的短处,说明我们在这方面有许多艰苦的工作要认真去做。第六个五年计划的全面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必须依靠社会生产的技术进步。从更长远的观点来看,我们要到本世纪末实现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的宏伟目标,进而向更高的水平迈进,更需要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巨大作用。翻两番,决不仅仅是一个量的概念。如果停留在目前落后的技术水平上,翻两番就会落空。要把经济发达国家在七十年代或八十年代初已经普及了的适用于我国的先进技术,逐步在我国国民经济各部门得到比较普遍的采用。每一个企业,每一个产业部门,都应该力争技术进步。在这个极端重要的问题上,必须统一认识。有些同志一说发展生产,往往只是考虑建新厂,铺新摊子,很少考虑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这种观点不改变,还是用旧思想、旧方法去指导生产建设,即使建设起一批技术比较先进的新企业,大量的现有企业却面貌依旧,仍然是老设备、老技术、老工艺、老产品,整个国民经济就不可能显著提高效益,不可能缩短同世界发达国家在经济技术方面的差距,甚至还会扩大这种差距。这种情况当然是我们要竭力避免的。
最近,著名经济学家孙冶方同志,在重病中仍然十分关心社会主义建设,并就翻两番必须主要依靠技术改造的问题,写了一篇很好的文章,发表于十一月十九日《人民日报》。他指出,“基数大,速度就低”不是社会生产发展的规律,而主要是忽视对现有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的结果;只要不再“冻结技术”、“复制古董”,有重点有步骤地把几十万个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做好了,生产发展的速度就一定会快起来。他建议,应该逐步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缩短折旧年限。国务院认为,这些论点是正确的。今后,应该根据国家财力的可能,采取积极的态度,逐步提高折旧率。国务院已责成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和财政部共同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以便使企业逐步拥有更多的财力来进行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在推进技术进步的工作中,最重要的是把科学技术人员很好地组织起来,参加规划,参加攻关。国家科委、国家计委和国家经委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各方面的科学技术专家参加,从现在起就抓紧工作,编制行业发展规划,以大中城市为中心的区域发展规划,重点企业的技术改造规划,以及全国科学技术的发展纲要。应该通过规划,制定符合我国实际的技术政策,提出到本世纪末需要和可能达到的技术水平,并且确定逐步淘汰落后技术的具体要求。举例来说,我国发展合金钢特别是低合金钢的元素资源比较丰富,要充分利用这种优势。努力提高合金钢特别是低合金钢在钢产量中的比重,应该作为发展我国冶金工业的一项重要技术政策确定下来。水泥生产的窑外分解法可以节约能源三分之一以上,这也应该作为发展水泥工业的一项重要技术政策。各行各业都要从实际出发,确定切实有效的适合自己特点的技术发展方向,这对于推动我国经济和技术的发展,意义是十分重大的。电子工业在现代化建设中具有特别重大的作用,我们应该非常重视它的发展,并把电子技术逐步应用于国民经济各部门。技术条件较好的沿海和内地的大中城市,要积极帮助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提高生产技术水平。要根据全国生产发展的需要,围绕着具有重大经济效益的项目,把各种科技课题配起套来,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把各方面的科技力量组织起来,发挥他们的专长,分工合作,进行攻关。特别要认真组织有关专家参加重大建设项目的技术经济论证和勘察设计,仔细听取他们的意见,以保证建设前期的工作做得更好。对这方面的事情,国务院将组织有关部门,统一规划,制定落实措施,力争在两三年内打开新的局面。
积极引进先进技术,是促进我国技术进步的重要途径。过去几年在这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很不够。凡是国内迫切需要而又一时解决不了的生产技术,必须在调查研究、统一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手续,及时地积极地从国外引进,并且认真组织科学技术人员和广大职工做好消化和推广的工作。国家要在外汇和国内配套资金上给予支持。国家经委已经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了今后三年引进三千项先进技术的规划,以加强现有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技术改造。要一项一项地加以落实,保证其如期实现。至于国内科学技术和生产力量能够解决的问题,当然要首先充分动员国内的力量来解决,不允许舍近求远。
必须采取行政的和经济的手段,把企业改进技术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要建立行业的和企业的技术开发中心,发展科研、设计、生产之间的各种形式的联合。国家、地区、部门和各行各业的生产建设计划,既要规定发展新产品的任务,又要有淘汰落后产品的明确要求。今后考核企业,要把是否增加新产品和采用新技术以达到成本低、产量高,作为一项重要标准。现在许多产品的技术标准已经很落后,要由国家经委组织各有关部门,从一九八三年起陆续修订。重要产品要实行国家发给生产许可证的制度,不合标准的不准生产。要坚决实行按质论价的价格政策,制定和施行专利法,建立奖励新产品和技术革新的制度,同时废除那些阻碍技术进步的规章制度。要广泛发动群众,学习先进生产者,提合理化建议,鼓励企业和广大职工把促进技术进步、改善经营管理的活动生气勃勃地开展起来。
最近期间,我国科学界,广大知识分子和人民群众,都在悼念和学习长春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中年科学家蒋筑英同志和陕西骊山微电子公司中年工程师罗健夫同志。他们两位在我们国家所急需的科学技术方面作出了具有世界水平或国内先进水平的发明创造,都是模范的共产党员。他们从开始工作的时候起,就呕心沥血、含辛茹苦、废寝忘食地为中国科学技术的发展贡献了全部精力和智慧,直至身患重病,仍然顽强工作。他们遇事都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始终把党和国家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从不计较个人名利。他们的事迹是人们学习共产主义思想的活教材。我们希望全国科学界、技术界、知识界和各行各业的全体党员、团员、全体爱国青年和全体劳动者,都以他们为榜样。希望一切有知识分子的单位,都能进一步端正对知识分子的认识,认真落实对知识分子的政策,充分信任和保护他们,让他们放手施展建设社会主义祖国的抱负。除了确有组织能力、适宜于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以外,要让他们专心致志于自己的专业。这样,我们相信,我国科学技术事业一定会有一个迅速的巨大的发展。
第四、积极稳妥地加快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
改革经济体制,是全面提高经济效益,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保证。五十年代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废除了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这次的改革是要打破“大锅饭”、“铁饭碗”那一套旧框框,真正实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其意义不下于对私营工商业的改造。近三年来的初步改革,已经取得了积极的效果,积累了有益的经验。随着国民经济的调整,各种重大比例关系正在趋于协调,这就为进一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有利条件。经济体制的全面改革,要经过周密的研究,可能试点的还需要经过试点,逐步积累成熟的经验。但在目前情况下已经是必需和可能的改革,应该积极进行。现在整顿企业、调整企业、推进技术改造、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搞活商品流通等许多工作,都涉及经济体制问题,不改革就很难前进。因此,改革的进程有必要也有可能适当加快。全面的改革,预期可在七五计划期间逐步展开。今后三年内,一方面要抓紧制定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和实施步骤,另一方面要更积极更深入地进行各项改革的试验。
根据多年来的经验,要保证国民经济稳定地协调发展,必须正确贯彻执行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把大的方面用计划管住,小的方面放开,主要通过工商行政管理和运用经济杠杆加以制约。国家必须把主要精力放在做好整个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上,加强对涉及重大比例关系的主要经济活动的集中统一管理,特别是对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方向和重大建设项目,消费基金的增长,必须按计划严格控制。在企业经营管理、商品购销、流通渠道、劳动就业以及社会服务方面,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在工作步骤上,首先要把实行指令性计划的骨干企业和重要工农业产品的生产和分配管好,把实行市场调节的小企业和小商品放活。至于中间那一块,即实行指导性计划的企业和产品的管理办法,由于情况比较复杂,目前各种经济杠杆还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需要结合价格、税收、信贷等方面的改革,通过更多的试点,摸索经验,逐步解决。
无论实行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都要自觉地利用价值规律。为了克服企业不关心社会需要和技术进步的弊端,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必须根据不同企业和产品的情况,积极发挥各种经济杠杆特别是价格的调节作用。由于长期的历史原因,现在各种商品比价不合理的现象相当普遍,往往使企业向不合理的方向发展,严重阻碍着各项改革的顺利进行,非常有害于国家财政的正常收支,归根到底,对于人民生活的总的改善也是不利的。价格体系的改革势在必行。但这是一个牵动全局的重大问题,必须周密计划,慎重处置,切忌贸然从事。国务院认为,在六五计划后三年,全面改革价格体系的条件尚未成熟。对少数极不合理的商品价格,可在确保市场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前提下,进行一些有升有降的调整。对企业之间利润率悬殊的矛盾,应该首先通过推行内部价格结算等办法来逐步解决。工业用燃料和部分原材料价格过低,不利于生产和节约,助长了加工工业的盲目发展,应该在适当的时候逐步进行调整。但调整这些价格的目的,是为了促进企业更好地降低消耗,决不允许任何企业借此擅自提价,把负担转嫁给消费者。至于三类小商品的价格,可以分期分批改由工商双方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协商定价或企业自行定价,随行就市,上下浮动。从一些地方试点的情况来看,这样做对生产者和消费者都是有利的,不仅起到了鼓励生产、满足供应、方便生活的作用,而且仍然保持了物价总水平的稳定。为了提高商品质量,促进和调节商品流通,必须坚决实行按质论价,并合理规定批零差价、季节差价和地区差价。
今后三年内,在对价格不作大的调整的情况下,应该改革税制,加快以税代利的步伐。这不但可以更好地发挥税收在经济活动中的调节作用,而且将进一步改进国家与企业的关系。过去,对国营企业实行统收统支、“吃大锅饭”的管理办法,严重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为了改变这种局面,近三年来,在四百多个工业企业中进行了以税代利的试点,其中有的是全市、县的试点,有的是一个城市范围内的全行业试点。总的来看,效果是比较好的。参加试点的全部企业,销售收入的增长明显地高于总产值的增长,特别是实现利润和上交税费的增长,大大高于总产值和销售收入的增长,说明它们的经济效益有了很大提高。而且,在企业实现利润的增长部分中,保证了大部分以税金和资金占用费的形式上缴国家,企业所得也增加了,对国家和企业都有利。因此,把上缴利润改为上缴税金这个方向,应该肯定下来。这项改革需要分别不同情况,有步骤地进行。对国营大中型企业,要分两步走。第一步,实行税利并存,即在企业实现的利润中,先征收一定比例的所得税和地方税,对税后利润采取多种形式在国家和企业之间合理分配。这一步在六五计划期间就开始实施。第二步,在价格体系基本趋于合理的基础上,再根据盈利多少征收累进所得税。对小型国营企业,准备在今后三年内分期分批推行由集体或职工个人承包,租赁等多种经营方式,实行国家征税、资金付费、自负盈亏的制度。同时,要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适当调整部分产品的工商税率,开征一些必要的新税种,进一步发挥税收集聚资金和调节生产、流通和分配的作用。实现了税利制度的这些改革,将使企业的经营管理产生深刻的变化,把实行企业经济责任制和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工作推进一步,使企业的利益同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更好地结合起来。
现在经济生活中城乡分割,条块分割,生产重复,流通堵塞,运输浪费,领导多头,互相牵制等现象,都同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机构设置有关。这种情况不改变,许多合理的事情办不通,整个社会的浪费很难减少。解决这个问题,一是要注意发挥行业的作用,一是要注意发挥城市的作用,特别要着重发挥大中城市在组织经济方面的作用。要按照这两条原则,结合企业的改组联合,逐步合理调整企业的隶属关系。全国性的公司和少数大型骨干企业应该由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管理,大量的企业应该逐步改由城市负责管理。对属于城市管理的企业,行业主管部门要从全局出发,负责抓好发展规划、经济政策、技术政策、技术标准、新技术的推广、新产品的开发等工作。对属于行业主管部门管理的企业,所在城市要负责组织好生产协作等工作。至于在同一个城市范围内的企业,不管属于哪个行业,它们的铸锻、热处理、机修、电镀等部分,以及各种生活服务设施,要由所在城市负责,逐步统一组织专业化生产和社会化服务,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要以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为中心,带动周围农村,统一组织生产和流通,逐步形成以城市为依托的各种规模和各种类型的经济区。这是改革的方向,需要有领导、有准备、有步骤地通过试点,积累经验,逐步实施。
为了使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机构设置适应于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最近江苏省政府决定,在即将展开的机构改革中,进行一些试验。主要是:省一级的厅局基本上不直接管理企业,现有的省属企业改由所在城市管理;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实行地市机构合并,由市领导周围各县;在经济不发达的地区,行政公署作为省政府的代表机关,负责对所属各县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但原由行署管理的企业改由所在市、县管理。广东省清远县试行由县经委统一领导全县企业的经济活动,几年来已取得很好的效果。看来,实行这些改革,不仅有利于精简机构,减少层次,提高效率,而且对促进城乡结合、条块结合,推动企业组织结构和生产力布局的合理化,都大有好处。
现在,进入交换的农副产品和工业消费品都比过去丰富得多了。这是经济形势中的一个新特点。相形之下,商品流通体制已越来越不能适应于形势的要求。现行的流通体制,基本上是从五十年代沿袭下来的。当时实行这种体制,有利于限制和改造私营工商业,有利于在商品不足的情况下控制货源。二十多年来,客观条件已经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因此,必须把改革流通体制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毫无疑问,国营商业应该在商品流通中起主导作用。同时,应该注意发挥集体商业和个体商贩的积极作用,注意发挥生产企业在自销商品方面应有的作用。必须坚决打破地区封锁,克服城乡堵塞,积极开辟各种流通渠道,减少流通环节,真正形成统一的社会主义的商品市场,做到货畅其流。为此,国务院已责成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召集各有关部门,把从事商品流通的实际工作者和理论工作者组织起来,进行研究和论证,从速提出商业流通体制的近期改革方案和必须采取的有效措施。
体制改革,头绪纷繁。今后三年内,除了制定全面改革方案外,在具体工作上,重点是做三件事:一、对国营企业逐步推行以税代利,改进国家和企业的关系;二、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解决“条条”和“块块”的矛盾;三、改革商业流通体制,促进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通过这三项工作,把整个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带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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