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企业社会责任的新内涵及对企业家素质的新要求
基于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所存在的各种问题的分析,可以看出,中国企业家要全面履行企业社会责任,需要在以下方面做出努力:诚信经营,保护环境,利益共享,社会公益。其中,诚信经营和保护环境是对企业各种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责任约束,是成为合格企业的前提;利益共享是保证企业处理好与各方利益相关者关系,实现企业自身可持续发展的责任要求,是成为优秀企业的前提;社会公益则是对企业回报社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责任要求,是成为卓越企业的前提。
1.诚信经营的新内涵,对企业家的法治意识和品德修养提出了更高要求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和信用经济,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也是企业最基本的社会责任。面对企业信用问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基本立足点是诚信经营。
要在企业经营中真正落实诚信的原则,要求企业家有明确的法治意识和良好的品德修养。企业社会责任反映了企业家如何看待和处理与社会的关系。这种关系是在一定的伦理原则和法规制度的约束下运作的。企业家的品德修养是保证这种关系的和谐的伦理前提,企业家的法治意识则是保证这种关系的和谐的法律前提。
2002年的调查表明,大多数企业家认为,对于自己的行为,最有力的外部约束是法律法规,最有力的内部约束是自身修养(见图15)。同时,有关企业家最容易出现的问题,32.7%的企业经营者选择“经济问题”,21%选择“独断专行”,11%选择“生活腐败”,10.3%选择“弄虚作假”。这些都反映出了法治意识和品德修养的重要性(见图16)。
历年调查数据显示,企业家的诚信守法意识显著增强。1997年与2001年的调查都涉及了“企业经营者应有的职业道德素质”问题。与1997年的结果比较,2001年选择“诚实守信”与“自觉遵守国家法律”的比重明显增加,分别为63.6%和49.8%,比1997年增加21.2和23个百分点。
调查显示,企业经营者普遍重视法治,认为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严格遵纪守法。2004年对企业经营者的法治价值取向进行了调查。企业经营者对“发生任何事情都不应该做违法的事情”和“任何时候都不应该做社会不能接受的事情”的认同程度很高,比重分别为94.9%和93.5%;对“判断是非的最重要的标准应当是法律”也有较高的认同,比重为82.5%。用6分制计算,各选项得分在4.61~5.21之间(见表23)。
表23 企业经营者对法治价值取向的认同情况(%)(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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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同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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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定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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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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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任何事情都不应该做违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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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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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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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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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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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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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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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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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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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时候都不应该做社会不能接受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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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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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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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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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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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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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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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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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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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是非的最重要的标准应当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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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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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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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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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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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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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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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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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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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护环境的新内涵,对企业家的环保意识和经营理念提出了更高要求
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付出了较大的环境代价,一些地区的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已经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基于加强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国家制定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和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并在节能减排、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建设、环境执法监督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企业应该成为保护环境的重要力量,近年来,中国企业家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正逐步加强,大多数企业采取了相应的环保措施。2004年和2006年的调查显示,绝大多数企业经营者同意“保护环境与发展经济冲突时应当优先保护环境”,赞同“对企业可能造成的污染进行治理和补偿”。不过,仍然有一些企业把环境保护投资看作只是增加企业的成本,注重短期利益,在环保问题上采取被动应付的态度。
可喜的是,越来越多的企业超越了自身利益,主动承担环保责任。2005年,百家企业联合倡议,呼吁中国企业界行动起来,走绿色发展道路,把环境保护作为企业发展的生命线,把追求环境效益摆上重要位置,努力实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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