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汽车制造业现状
“十五”期间,中国汽车工业表现出前所未有的活力。来自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十五”期间全国累计生产汽车2085.61万辆,累计销售汽车2086.82万辆。2005年,全国汽车产销累计570.77万辆和575.82万辆(图4.1.1),同比分别增长12.56%和13.54,加上16万辆左右的进口汽车销售量,中国汽车市场以近592万辆的总规模超过日本本土580万辆的销量,跃居世界第二位,仅次于美国。
图4.1.1 1995—2005年中国汽车工业产量(单位:万辆)
数据来源:国家信息中心中经网数据库。
2005年汽车行业6315家企业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11929.70亿元,同比增长8.60%,增幅低于上年8.89个百分点;实现产品销售收入11895.64亿元,同比增长10.65%,增幅低于上年6.23个百分点;实现利税总额1121.63亿元,同比下降7.81%,下降额为95.08亿元;实现利润总额526.17亿元,同比下降24.33%,下降额为169.22亿元。
2005年中国汽车及其关键件、零附件进出口总额为245.38亿美元,其中进口136.09亿美元,同比下降16.07%;出口109.29亿美元,同比增长34%。
2005年,中国汽车工业进口国别和地区仍以欧美发达国家为主。在汽车产品进口中,汽车整车(含底盘)16.19万辆,金额51.52亿美元,分别下降8.06%和5.06%;汽车零件、附件及车身金额83.89亿美元,同比增长5.72%。在进口整车主要品种中,轿车7.65万辆,金额25.94亿美元,分别下降34.06%和20.65%;越野车6.60万辆,金额18.19亿美元,分别增长86.83%和66.28%;小型客车1.23万辆,金额2.61亿美元,分别增长17.28%和16.45%。
2005年,中国共向世界上179个国家和地区出口汽车,遍及各大洲。在汽车产品出口中,汽车整车(含底盘)17.26万辆,金额15.82亿美元,分别增长120.5%和158.4%,首次出现出口数量大于进口数量;出口汽车零件、附件及车身金额85.30亿美元,同比增长51.46%。在出口整车主要品种中,轿车3.11万辆,金额2.71亿美元,分别增长233.4%和222.2%;载货车9.65万辆,金额6.17亿美元,分别增长88.03%和148%;客车1.23万辆,金额2.28亿美元,分别增长60.74%和138%。
(二)汽车制造业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政策
根据中国加入WTO时的承诺,2005年1月1日起,进口车关税将从目前的34.2%(3.0升以下的)和37.6%(3.0升以上的)统一下调到30%。零部件关税降至13%。到2006年7月1日,整车和零部件关税最终将降至25%和10%。此外,2005年1月1日中国取消汽车配额、实施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务部于2004年12月17日发布《汽车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签发管理实施细则》,并于2005年1月1日生效,中国取消实行了多年的汽车进口配额管理制度,对汽车产品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从而取消量的限制,市场逐渐开放。其中在第十一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自用汽车(整车)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进口手续。
2005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规定:一旦构成“整车特征”,海关将按照整车税率计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2005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按照整车整备质量对乘用车燃料消耗量的限值提出了要求。2005年8月10日开始实施的《汽车贸易政策》,涉及汽车销售、二手车流通、汽车配件流通、汽车报废与报废汽车回收、汽车对外贸易等领域,加强和改善汽车贸易管理,规范汽车市场秩序,推进现代汽车流通方式。
商务部、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2005年2月21日发布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自2005年4月1日开始实施。10月1日全面执行乘用车实行品牌销售和服务,自2006年12月1日起,所有汽车实行品牌销售和服务。没有得到汽车厂家授权许可证的企业将不能在工商局注册销售汽车。“厂家授权”条款有利于外资更好地利用中国汽车经销资源。
2005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进口车落地完税政策》取消汽车保税业务,实施落地完税制度,规定进口汽车到岸需立刻申请报关,并交纳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总计65%左右的综合税。这加大了进口车商资金压力,使其成本增加,进而影响进口车的整体数量。落地完税制度被认为是保护国内汽车产业的措施之一。国家发改委2005年11月3日发布《汽车产品外部标识管理办法 》,并将于2006年2月1日开始实施。该办法将会限制合资企业淡化“中国制造”的行为。
2005年12月7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发改委配套发布实施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配套文件,涉及20多个行业,其中鼓励类539条,限制类190条,淘汰类399条。汽车行业被列为调整的行业。先进的小排量经济型乘用车被此次《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列为鼓励类目录,其中包括醇醚类燃料汽车、液化石油气汽车、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新能源汽车。
此外,2005年省级政府可以审批1.5亿美元以下的汽车行业投资项目,入世时已取消发动机合资企业外方股权不能超过50%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