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办获悉:7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帮助下,经过全区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新疆243万农牧区贫困人口实现了脱贫。
从2000年起,新疆对贫困户进行建档立卡,逐步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县有网”,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扶贫档案,为识别扶贫对象、落实扶贫政策、实施分类扶持奠定了基础。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新疆在洛浦县恰尔巴格乡巴米村率先展开“县为单位、资源整合、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工作。拿出扶贫资金950万元,整合交通、水利、林业等各方面资金7120万元,集中时间、集中财力,使项目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各族人民群众得到了实惠。
新疆以抗震安居工程为抓手,以防灾避灾为目的,整合各方资源,5年来有189万户、836万人住进抗震安居住房,其中贫困户74.2万户,农牧民的居住条件大大改善。同时,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从抓棉、稳棉到大力发展林果业和畜牧业,逐步提高自身应对市场和抗风险能力。2008年,在全国扶贫开发重点县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情况下,新疆30个重点县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幅达1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7个百分点。
据悉,自2001年以来,自治区贫困人口的比重从3.12%下降到2.11%;贫困人口在全国的排序中有所下降,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有所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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