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6日电 今后,在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重大地震灾害抢险救援中,国家安监总局、中国地震局将可以商请对方调集救援队伍参与救援。
据国家安监总局网站消息,2月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与国家地震局在京举行签字仪式,共同签订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协议。
此举是继2008年1月7日安监总局与中国气象局、国家海洋局签订建立预警工作机制协议后的又一项举措。
据了解,今后在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重大地震灾害抢险救援中,地震局将负责以电话、传真的方式向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值班室)通报地震监测及震情信息,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地震灾害预警、发生、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安全监管总局接到地震局通报的预警信息后,立即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应急响应,直至预警解除。
双方将联合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与地震预警保障研究工作;进一步加强地震灾害预警及应急救援、培训、演练合作机制建设;建立定期会晤与热线联系制度;通过组织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和矿山、危化品救援队伍相互观摩培训、联合演练及比武竞赛等活动,以及组织召开技术交流会、工作研讨会等形式,共同探讨加强地震灾害预警工作机制;联合推动有关省、市、县三级安监部门和地震部门加强合作,逐步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三级地震灾害应急联动工作机制。
此次与国家地震局签订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协议,将进一步完善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预警工作机制,标志着安全监管总局与地震局双方下一步将以交流信息、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注重实效、稳步推进为原则,积极开展各项合作,建立长期、稳定、可靠的地震灾害预警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以及救援队伍应急联动工作机制,为安全生产、地震灾害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准确全面的预报预警信息和应急资源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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