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直接经济损失
地震造成直接经济总损失为44.6187亿元,其中四川32.8317亿元、云南11.7870亿元。
直接经济总损失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房屋建筑
此次灾区的房屋建筑按结构类型可分为土木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等四类。灾区内各类居民住房屋和公用房的破坏总面积为15068400平方米,其中四川省房屋毁坏2500393平方米,严重破坏229718平方米,中等破坏6964569平方米,轻微破坏364159平方米;云南省房屋毁坏402614平方米,严重破坏17890平方米,中等破坏2672075平方米,轻微破坏1916982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304223万元。其中民房损失269614万元,教育系统损失12965万元(含设备损失),卫生系统损失1183万元,其它公用房屋损失27056万元。
(二)电力系统
地震造成灾区部分电杆倾斜、倒伏或移位;变压器、隔离开关、电表等设备损坏;输电线路拉断等线路损坏等破坏现象。直接经济损失2533万元。
(三)交通系统
地震造成灾区公路路面开裂、路基下沉、开裂、塌方等;护坡、挡墙外倾、开裂;桥梁拱圈裂缝、拱脚开裂、桥台、主拱圈开裂;涵洞开裂等不同程度破坏,尤其是农村公路破坏较为严重。直接经济损失27769万元。
(四)通信系统
地震造成通信基站、变压器、载波板、机柜等设备损坏;通讯光缆损坏、断线;光缆杆、通信电杆倒塌、倾斜、拉线脱落等破坏。直接经济损失1208.74万元。
(五)供排水系统及其他市政设施
地震造成城乡供水管道破裂、管网渗漏,接头脱落;消防栓损坏;水池开裂、渗水;排水沟、市政照明、供气管道不同程度破坏。直接经济损失共4338万元。六)水利和农机工程设施地震造成灾区部分水库坝体、坝塘坝坡渗漏、坝肩开裂;涵洞变形、漏水;沟渠、溢洪道、人饮工程管道、提灌站、水泵、鱼塘网箱等出现不同程度破坏。直接经济损失共26883万元。
(七)工矿企业设备财产经济损失
工矿企业直接经济主要包括厂房和机械设备等破坏造成的经济损失。经现场核查和评估,直接经济损失共计30489万元。
(八)农业及林业经济损失
此次地震造成滑坡对农田、林地和农作物等破坏严重,另外沼气池、烤烟房受损严重。经现场核查和评估,农业及林业直接经济损失共计148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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