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和甘肃省财政厅以甘发改代赈〔2008〕887号和甘财建〔2008〕159号文联合下达2008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省财政配套资金投资计划。
本次计划安排投资规模2578万元,其中安排省财政配套资金1000万元,整合中央其它渠道专项资金333万元(以其它计划下达文件为准),市、县配套及群众自筹1245万元。试点工程计划安排共涉及康县、灵台县、玉门市、永登县、金塔县、天祝县6个县(市),计划搬迁383户1829人,其中贫困搬迁98户419人,生态移民151户830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134户580人。为整村整社(自然社)整体搬迁,建点集中安置。
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和甘肃省财政厅要求有关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在接文后一周内将计划全部转下,同时报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备案。严禁调整计划和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并对计划所列项目执行公示制。公示牌的设立、公示内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甘肃省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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