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根据国家统计局对全国592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扶贫重点县)贫困监测调查,2006年扶贫重点县农户借贷规模继续扩大,超过六成的农户借贷来源于民间组织或个人。
——农户借贷规模继续扩大。2006年扶贫重点县农户年末人均借贷余额210元,比上年增加27元,增长14.9%。其中:来自亲戚朋友的人均借款余额为109元,增长23.4%;来自银行的人均商业贷款余额为82元,增长7%;各类人均扶贫贷款余额为8元,增长12.7%;来自其他渠道的人均普通借贷款余额为11元,增长3.4%。
——农户当年借贷有61.9%来自民间组织或个人。2006年扶贫重点县农户的当年借贷款中,有61.9%来自民间组织或个人,其中来自亲戚朋友的借贷占当年全部借贷款的56.9%。有38.1%的借贷款是从国有金融机构借贷的,其中银行或信用社的商业贷款占36%,国家专项扶贫贷款占2.1%。
——扶贫贷款逾期未还的比率低于其他借贷款。至2006年底,在扶贫重点县农户年末借贷余额中,逾期未还的比重为62.8%。从不同来源看,来自亲戚朋友的年末借贷余额中借款逾期未还的比重为65%;来自银行的普通商业贷款年末借贷余额中逾期未还的比重为63.4%;扶贫贷款的年末借贷余额中逾期未还的比重为37.5%。
——不同农户间的商业贷款有较大差异。2006年扶贫重点县当年从银行信用社得到过商业贷款的农户占全部农户的比重是4.2%。个体工商户有4.1%的农户得到了商业贷款,户均贷款额为14480元;种养业大户有8.7%的农户得到了商业贷款,户均贷款额为5411元;贫困及低收入农户有2.5%的农户得到商业贷款,户均贷款额为3741元。
——65.8%的扶贫贷款发放给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000元的农户。当年扶贫贷款发放对象一般是参考上年人均收入水平,主要给中低收入农户。2006年扶贫重点县扶贫贷款发放对象上年的人均纯收入为1635元,低于扶贫重点县平均收入水平。在2006年发放的扶贫贷款中,有17.9%贷给了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000元的农户;有47.9%贷给了上年人均纯收入在1000-2000元之间的农户;有19.5%贷给了人均纯收入在2000-3000元之间的农户;有14.6%贷给了人均纯收入高于3000元的农户。关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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