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产假拟延长至14周 生育、流产费单位支付

2011年11月22日08:45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产假 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 条例 女职工生育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国际劳工组织公约 职工个人 女员工 准妈妈

解读

实施生育保险,

打消企业“性别亏损”顾虑

目前,长沙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分娩的,可申领一次性生育补助金,一次性生育补助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的实施,最大一个好处是促进了男女就业的平等。”据介绍,2004年以前,长沙市执行的是旧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产假工资、生育医疗费等均由职工所在的企业支付。由于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女职工结构不同,结果造成不同单位负担的生育费用畸形,要么过轻,要么过重。这就导致一些企业为规避“性别亏损”而少招女工,甚至不招女工。

“尽管相关法律条款明确规定,任何企业不得以妇女怀孕或生育为理由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但在实际情况中,由于生育带来的‘性别亏损’使得女性因为‘生育’而‘失业’的事件屡屡发生。”据介绍,长沙市现行的生育保险已纳入整个社会保险体系,生育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险一样具有强制性,不管企业有没有招聘女工,也不管所招女员工人数多少,均须按一定的生育费率缴纳这部分保险费用。“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将从根本上打消企业招收女员工的顾虑。”

观点

A 可能导致女性就业难

市民丛先生:如果全让单位负责,只能是不用女工现象增加的结果。

网友wd:这并不会保证妇女的权益,反而伤害妇女利益。因为很多企业会刻意回避尽量避免招聘妇女员工,或者不让妇女从事重要工作。

网友wind:国家有政策,企业有对策。今后企业招人可能就招结了婚、生了小孩的女性。这样反而会导致女性就业难。

B 产假时间还可延长些

市民邱宏锐:女职工休产假延长到14个星期,还是比发达国家少很多,而且在一些私营企业很难得到很好地执行,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建议产假延长到25个星期或半年时间,使女性能足够哺乳和恢复身体状态。

网友红袖善舞:90天延长至14周,听着好像多了很多一样,实际上才多了8天,没多大意义。

网友LUCKY:产假14周太短了点,6个月最合适,长的话企业肯定直接让你辞职,短的话小孩还没断母乳。还有产假期间的工资问题,很多企业都是只发几百块钱的生活补助,根本不是按工资标准发的。

C 落实到位才是关键

长沙市妇联副主席张明亮:《条例》第十二条中写道“工会、妇联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本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协助行政部门开展工作,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对此应该有细则解释,明确规定妇联如何履行监督职能,不然妇联找不到依据,无法真正开展监督工作,此条款也就起不到应有的作用了。

市民岳亮:没有生过孩子的,不知道女人生孩子以及带孩子的困难,应该出台这样的保护措施,也希望政府不是空话,能尽快落实才是实际,不然企业不实施就是空谈。

某企业职工陈红:我支持。现在单位没给我们买生育保险,我们自己又没办法买,这个举措也促使一些单位给女职工买生育保险,现在生个孩子不便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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