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四月十三日电 (记者 刘舒凌)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宗教研究所副研究员达哇才仁博士十三日在此间一场座谈中指出,按传统定制,达赖、班禅转世灵童需通过金瓶掣签产生;从历史上看,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灵童基本出生在自己的民族当中,这主要和宗教信仰的认同及区域性的环境因素有关。
中国记协十三日在此间举办第四期“新闻茶座”,邀达哇才仁博士就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议题,与境内外记者进行交流。
达哇才仁描述,藏族活佛是藏传佛教上层界中的特殊群体,通过以转世或血缘传承方式来获得自己的宗教地位和特殊身份。“在藏族信徒当中,活佛有很高的宗教威信,信徒往往把活佛视为菩萨的化身。”
同时,他也介绍,“藏族活佛并非自古就有,而是藏族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政治和宗教相互结合的一种制度产物。”
当天,他就“活佛转世的理论依据”、“活佛转世寻访和认定程序”、“西藏活佛的形成和发展史”、“历代中央政府与活佛关系”等议题做学术说明。
关于中外记者所关注的“活佛转世寻访认定程序”,达哇才仁表示,该程序主要包括历史定制和宗教仪轨。
宗教仪轨在不同教派间有所差别,达哇才仁说,以格鲁教派为例,包含活佛圆寂、祈求降生、打卦问卜、朝看圣湖、四处寻访、最终筛选、剃度入寺、正式坐床等。历史定制则包括金瓶掣签、中央政府册封尊号、中央政府批准确认。
关于“历代中央政府与活佛关系”,达哇才仁就金瓶掣签制度作出说明。他表示,金瓶掣签是一七九三年清朝乾隆皇帝为杜绝大活佛转世中族属转袭的流弊,防止弄虚作假而制定的在活佛转世的最后认定阶段实行的一种签选制度,后来成为中央政府管理西藏活佛转世的基本惯例和历史定制。
清朝政府曾颁发两个金瓶,其中一个用于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为主藏区大活佛转世灵童认定,置于拉萨大昭寺。
二00七年七月中国国家宗教事务局颁布《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达哇才仁介绍,该《办法》十四条内容,就转世原则、转世条件、审批程序、佛教团体职责、违法处罚等作出规定,“尊重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寻访和认定方面的宗教仪轨,继承和完善历史上形成的中央对活佛转世管理方面的历史定制。”
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达哇才仁表示,历史上,并非所有活佛都要通过金瓶掣签产生。两年前颁布的《办法》中规定“历史上经金瓶掣签认定的活佛,其转世灵童认定实行金瓶掣签。”
“因此,按传统定制,达赖班禅转世灵童需通过金瓶掣签产生”,他说。
达哇才仁也指出,按照藏传佛教理论,活佛转世不一定要求是在藏族群体中;但从历史上看,藏传佛教转世灵童基本出生在自己的民族里。
达哇才仁认为,这主要是和宗教信仰的认同及区域性的环境因素有关。在近期一份研究报告中,他也看到,青海、甘肃的活佛基本出生在两省范围内。
至于海外有关活佛在生前指定转世灵童,以及活佛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等提法,达哇才仁表示,历史上活佛转世都按照一定的宗教仪轨进行,上述说法他在过往的资料中不曾看到过,并且它们和藏传佛教的理论是有冲突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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