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务工而形成的农村特殊少年儿童群体“留守少年儿童”,在20日的世界儿童日再次得到了人们的关注。记者从全国少工委获悉,各地已积极开展大量工作,关爱“留守少年儿童”,促进其健康成长。
据全国少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团中央、少工委自2005年6月以来,不断加强对“关爱工作”的指导。各地少工委也广泛动员、积极部署,针对“留守少年儿童”在学习、生活、心理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在少年儿童之间开展了以“手拉手”为主要形式的结对互助活动,并发动社会力量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
同时,各地还积极探索关爱“留守少年儿童”的长效机制。其中,重庆市实行的“代理家长”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立的“代管家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留守少年儿童”亲情缺失、教育缺位的问题;而安徽省创立的由少先队员组成的“留守小队”,使“留守少年儿童”实现了自我教育、自强自立、互相帮助。
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今后,各地还将进一步提高对“关爱工作”的认识,大力加强农村少先队建设,并建立和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力量和资源,努力推动关爱“留守少年儿童”工作的顺利开。(付雁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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